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法官斥馬:提告浪費司法資源

人氣: 6
【字號】    
   標籤: tags: ,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馬英九與徐國勇等互控誹謗、誣告案,前立委徐國勇出庭應訊。//自由時報

【大紀元2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馬英九自訴徐國勇、顏聖冠誹謗案,承審法官張文俊上次開庭時要求馬英九昨天出庭,否則「抗傳即拘」,因此馬英九昨天親自到庭,張文俊在庭訊中,當面指責馬提告是浪費司法資源,並認為徐國勇等人質疑馬特別費用途,並非「無的放矢」。

馬英九和委任律師賴素如表示,對方不理會馬陣營的澄清,才會提出告訴,還舉多年前傳言行天宮前有幼童被截肢行乞的例子,事後雖證明是謠言,但已影響社會人心;法官則認為法院現在不但不能撥亂反正,反而被政治的東西帶進來污染法院。

馬:徐若道歉 考慮撤訟

徐國勇、顏聖冠去年9月26日召開記者會,批馬疑似以買女性內衣的發票報銷特別費,馬提起誹謗自訴,徐等人反控誣告,昨天第三度開庭,馬首次出庭,馬指自己不是好訟的人,因對方不理會他的澄清,才會提告,只要徐道歉,可考慮撤回;徐國勇則說,只要馬撤回自訴,他也會撤回誣告案,雙方僵持不下。

法官在庭訊中,對馬提告似乎不以為然,表示「這個案子有必要這樣嗎?」還認為被告批評的東西也是有根據,且對馬說:「就算我判他們有罪,不喜歡你的,還是不相信你;不相信他們的,還是不會相信」,馬英九則強調,特別費案一、二審都獲判無罪。

法官:被告非無的放矢

但法官指出,有些人三審無罪,就一定沒罪嗎?可能是證據不足,雖然你(指馬英九)不必為余文的行為負責,但余文畢竟是你的幕僚,發票也是以你名義去申請,記者會內容來自檢察官起訴書,可見被告不是無的放矢,你去告也是綁在這裡(指法院)。

徐國勇等人認為,曾要求馬英九公布發票,證明不是購買女性內衣,強調兩人都當過台北市議員,提撥市長特別費須經議會同意,市議員當然有權質疑市長的特別費用途,還說記者會內容來自馬特別費案起訴書,屬合理評論範圍,並希望向最高法院調閱相關發票。

法官有點為難地說,最高法院不可能特別為本案調發票,法官反問馬有無可能提供發票,賴素如表示發票都在特別費案卷證內,最後法官表示會發函最高法院查詢資料,全案將擇期再開庭。承審法官張文俊去年剛從律師轉任,曾任檢察事務官等職務,是第二屆由律師轉任的法官。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