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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斥马:提告浪费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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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开庭审理马英九与徐国勇等互控诽谤、诬告案,前立委徐国勇出庭应讯。//自由时报

【大纪元2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开庭审理马英九自诉徐国勇、颜圣冠诽谤案,承审法官张文俊上次开庭时要求马英九昨天出庭,否则“抗传即拘”,因此马英九昨天亲自到庭,张文俊在庭讯中,当面指责马提告是浪费司法资源,并认为徐国勇等人质疑马特别费用途,并非“无的放矢”。

马英九和委任律师赖素如表示,对方不理会马阵营的澄清,才会提出告诉,还举多年前传言行天宫前有幼童被截肢行乞的例子,事后虽证明是谣言,但已影响社会人心;法官则认为法院现在不但不能拨乱反正,反而被政治的东西带进来污染法院。

马:徐若道歉 考虑撤讼

徐国勇、颜圣冠去年9月26日召开记者会,批马疑似以买女性内衣的发票报销特别费,马提起诽谤自诉,徐等人反控诬告,昨天第三度开庭,马首次出庭,马指自己不是好讼的人,因对方不理会他的澄清,才会提告,只要徐道歉,可考虑撤回;徐国勇则说,只要马撤回自诉,他也会撤回诬告案,双方僵持不下。

法官在庭讯中,对马提告似乎不以为然,表示“这个案子有必要这样吗?”还认为被告批评的东西也是有根据,且对马说:“就算我判他们有罪,不喜欢你的,还是不相信你;不相信他们的,还是不会相信”,马英九则强调,特别费案一、二审都获判无罪。

法官:被告非无的放矢

但法官指出,有些人三审无罪,就一定没罪吗?可能是证据不足,虽然你(指马英九)不必为余文的行为负责,但余文毕竟是你的幕僚,发票也是以你名义去申请,记者会内容来自检察官起诉书,可见被告不是无的放矢,你去告也是绑在这里(指法院)。

徐国勇等人认为,曾要求马英九公布发票,证明不是购买女性内衣,强调两人都当过台北市议员,提拨市长特别费须经议会同意,市议员当然有权质疑市长的特别费用途,还说记者会内容来自马特别费案起诉书,属合理评论范围,并希望向最高法院调阅相关发票。

法官有点为难地说,最高法院不可能特别为本案调发票,法官反问马有无可能提供发票,赖素如表示发票都在特别费案卷证内,最后法官表示会发函最高法院查询资料,全案将择期再开庭。承审法官张文俊去年刚从律师转任,曾任检察事务官等职务,是第二届由律师转任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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