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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制度座談會 多數學者提倡推動公辦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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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一日電)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舉行「為選舉制度把脈」座談會。與會學者認為,單一選區新選制仍有修改的必要,且選舉制度不應規範在憲法層次,造成選舉制度更改度很小,應修憲。同時,也主張應推動公辦選舉,改善選舉文化,使政黨可公平競爭。

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及民間司改會自三月一日至三月十六日推出「民主深化行動系列」座談會。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首場座談會,主題是「為選舉制度把脈」,探討2008年立委選戰的意義及新選制造成的影響。

前台灣團結聯盟立委賴幸媛表示,單一選區新選制造成「票票不等值」的結果,小黨在選舉結果取得超過百分之十的票數,卻在國會沒有任何席次,如此現象違反民主深化方向,主張既有選票就應該在國會有代表,不應設有百分之五政黨門檻。

她指出,台灣現狀應朝向德國聯立制的方向改革,即使採取並立制,也應增加不分區的席次。另外,她也主張,選舉應是靠理念而非財力,現有保證金及沒有選舉金額上限的制度應要改變,台灣真正該做的就是公辦選舉,甚至公辦黨內初選,落實節約選舉及創造公平的選舉環境。

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徐永明表示,很少國家在憲法中直接規定選舉制度,選舉制度規範在憲法層次,使更改度很小,很難變動,根本解決之道是考慮是否將選舉制度從憲法中拿掉。

他指出,黨產在選舉制度中沒有被明文規範,造成政黨競爭的不平等,主張應推動公辦選舉,或仿日本選舉制度,嚴格限制花費金額的範圍。

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總召集人洪裕宏也認為,選舉制度應讓小黨有生存的空間,小黨的存在將有助於台灣的民主,同時也支持應推動公辦選舉,只要公辦選舉,就沒有因黨產造成不公平競爭的問題。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顧忠華則指出,過去就有推動公辦選舉的呼聲,且只要修改選罷法,可能性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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