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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問題多 消基會:分階段處罰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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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訊】(據中廣新聞李書璇報導)方便又快速的網路購物是現代重要的消費趨勢,不過根據消基會公佈的調查發現,網購仍然存在不少問題。消基會表示,目前檢視各購物網站基本資料的揭露是否齊全、以及相關退換貨資訊,還是以消保法為主要規範依據,而相關規定確實也還有修法空間;像是對違法業者的處罰,如果能夠在勒令停業的等待期之前先處以罰金,用分階段處罰的方式,可望收到更快更好的嚇阻效果。

根據統計,去年台灣線上購物市場規模約新台幣1855億元、今年預估更可達到2529億元;但網路購物糾紛層出不窮,消基會表示,目前檢視的基準還是以消保法為主,例如在許多網購業者存在的資訊揭露不全問題上,就違反《消保法》第十八條規定,情節重大者依同法第六十條,在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消保會核准者,得命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另外像是在網購退換貨規定上,部分業者自行制訂退、換貨的除外條款,也涉違反《消保法》第十九條,因為依法消費者在郵購或訪問買賣的交易中,可在猶豫期內無條件主張解約退款,並不因購買標的物而有所不同;消基會表示如果網購業者認為鮮花、食品甚至CD、手機等商品的退換貨會造成營運上的困擾,應自行考慮是否要提供這些商品的販售,而不是以「商品特性」等理由拒絕退換。

但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也表示,目前對於網路購物的法令規定,的確還有改進空間,像是違反消保法而處以勒令停業和歇業畢竟還需要一段時間,如果能修法在勒令歇業前先處以罰金,進行分階段處罰,然後嚴重的再以停業處分,比較能夠達到嚇阻作用,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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