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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林務局:阿里山林地民間參與 符效益未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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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三十日電)國民黨籍立委邱毅今天質疑前總統陳水扁任內將阿里山國有林地「賤租」給財團,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表示,阿里山林地以OT方式讓民間參與投資,可增加政府財政收入新台幣9億元,節省開支106億元,符合成本效益,並未賤租。

邱毅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前總統陳水扁及前行政院長游錫堃任內,以低價把阿里山鐵路沿線林地「賤租」給宏都阿里山開發公司,租期長達33年,平均一年租金僅3000萬元,這家公司卻在今年3月以承租林 地為擔保品,向七家銀行聯貸13億元。

邱毅質疑此案涉及違反森林法,圖利財團,要求政府收回此舉。

林務局表示,阿里山森林鐵路平均每年虧損2億元 ,林務局自1988年起就研究開放民營可行性,1997年起為兼顧阿里山觀光旅遊住宿需求,規劃把森林鐵路營運及相關場站土地開發、觀光旅館興建與經營一併開放民間投資,2003年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確認三合一招商。

林務局表示,依照先期財務規劃,阿里山林地出租期間為33年,契約期間可為政府增加9.02億元收入(開發權利金、經營權利金、租金),平均一年約為3000萬元,另可增加地方稅收約13.36億元,節省政府營運支出106.1億元;營運期間還可創造356個就業機會、帶動當地觀光商機,整體來看符合成本效益。

不過,林務局表示,阿里山林地是以OT方式交付,民間開發商並未取得地上權,無權以土地作為擔保品向銀行貸款,契約中也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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