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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引進外資合作夥伴 張秀蓮提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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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1日電)台灣銀行董事長張秀蓮今天表示,台灣金控組織法中明訂可釋出10%的股權,引進外資合作夥伴,曾有保險業、證券業前來接洽;她認為,台銀合作夥伴需有產品創新能力等三條件。

張秀蓮是在台灣銀行98年新春記者會中,面對媒體詢問時,做了以上的表示。

面對媒體關切台銀引進外資合作夥伴的條件,張秀蓮提出,「產品創新」、「有助人才培育」,並能「分享過去經營經驗」三項條件。

至於台銀引資的對象是否是日本瑞穗銀行,張秀蓮未正面回答;她僅表示,台灣銀行與日本瑞穗銀行在新台幣及日圓清算、換匯合作方面,長久以來已建立合作的管道。

至於台灣金控組織法通過後,可釋出10%的股權引進外資,未來是否會將釋股上限拉高至20%?她表示,仍需向財政部進行專案報告。

由於台灣金控成立的目的是將台灣的銀行提升到國際級的地位,並引進外籍董事,藉國外銀行的know-how,提升台灣金控的經營績效,增加競爭力,台灣金控引進外資的對象格外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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