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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讀 狼師調查屬實即解聘或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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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未來涉及性侵害的「狼師」只要經過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者,不得任用成為教育人員;若在職者,必須予以解聘或免職。

行政院提案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原本僅做文字修正,但是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以修正動議,新增涉及性侵害行為的老師,如經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者,不得成為教育人員;已經任用者,則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趙麗雲指出,依照現行的法令規定,即使涉及性侵害事件被起訴的「狼師」,即使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還需要送學校教評會。

她說,但經常在學校校長與老師的協助下,出現技術性延宕,或是給予「狼師」停聘的處分,但在停聘期間,「狼師」還可以領半薪,並不公平;這些「狼師」還可能在停聘期間流竄到其他學校教學。

趙麗雲提出修正動議,讓「狼師」一旦被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學校教評會只能解聘或免職。

趙麗雲表示,她目前已經提出教師法第14條修正案做為配套,希望未來校園「狼師」只需要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查證屬實即可處分。

因為校性平會成員不只有老師,還有校長、職員、家長、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等6類,代表性比教評會以老師占絕對多數還要高出許多。不過,這項修正案還待朝野協商簽字中。

趙麗雲說,她還將提出教師法增訂第14條之3,未來「狼師」經過校性平會核定停聘後,停聘期間不再給半薪,以符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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