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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限縮新聞自由? 謝國樑:將再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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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2日電)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今天召開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協商,朝野初步認同媒體引用個資須事先告知當事人。謝國樑說,此案旨在保障個人資料,至於是否影響新聞自由,將再協商。

謝國樑今天與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協商個資法達成共識,對於極具爭議的個資法第9條「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規定蒐集個人資料時,應在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資料來源與蒐集目的」,法務部經徵詢台灣人權促進會意見後,刪除民代及大眾傳播媒體的免告知義務。

不過,對於外界憂心將會影響新聞媒體採訪及報導自由,謝國樑指出,雖然朝野立委今天達成初步共識,但草案仍待各黨團黨鞭簽字,尚未定案,對於是否應一併刪除媒體免告知義務,仍有討論空間,若有必要,他將再召開協商,討論此案。

謝國樑強調,目前個人資料遭非法利用情形嚴重,這次修法提高罰則,未來被害人個人資料遭違法利用、蒐集,可求償最高新台幣2億元賠償;在刑責方面,對於意圖營利而違法蒐集利用個資者,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以下罰金,希望藉此維護個人資料,保護個人隱私。

謝國樑表示,他今天將出發前往美國,參加台美司法互助引渡的相關會議,預計最快1週後返國,他回國後將會再召開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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