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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消費抵稅 台財部:不傾向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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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8日電)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研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提出每人每年新台幣1 萬2000元文創支出消費可抵稅。財政部官員表示,財政部支持文創發展,但不傾向以列舉扣除方式。

財政部官員表示,行政院下週一(23日)將開會討論文創法草案,財政部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文創產業有供給、需求兩面向,現在文化產業在研發和人才方面,已有租稅抵減優惠。

至於增加消費者需求方面,財政部會衡量適當協助,先前財政部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時,與立委就有共識,就是包括文創、體育或教育等。

官員補充,如果依綜合所得稅 520萬戶申報戶,列舉扣除占29%,平均稅率13.1%,如果文創支出消費每人每年可抵稅 1萬2000元,預估稅收損失約6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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