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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公建案提振景氣 預算執行效率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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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0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擴大公建特別預算,相較於扮演「特效藥」的消費券,特別預算是維持經濟成長的「維他命」,特別預算能否因應險峻經濟情勢,將登場的行政團隊預算執行效率受關注。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歲出原列1506億元6378萬4000元,減列15億127萬8000元,改列為1491億6250 萬6000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特別預算案審查過程,首先發生「消費券包裹特別預算」爭議,最後敲定分開處理,並在上會期先通過擴大公建法案,擴大公建預算案留待這個會期處理。這會期審查過程中,不僅部分國民黨立委認為預算案未反映地方建設需求,民進黨團也緊咬特別預算案「缺乏細目、浮濫編列」。

國民黨籍立委吳清池認為,行政部門編列預算時,直接與縣市政府聯繫,跳過區域立委,無法真正了解地方建設需求;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表示,預算案內容沒有細目,也沒有效益評估,違反預算法精神。

不過,對於行政部門而言,不同於發揮短期刺激消費效果的「特效藥」—消費券,著重基礎建設的擴大公建特別預算可謂維持中長期經濟成長動能的「維他命」,具體目標就是「改善失業」以及「提升經濟成長率」。

在提升就業部分,行政院表示,特別預算案平均每年可創造18萬到22萬的就業機會;經濟成長率部分,特別預算執行完畢後,平均每年可提升1.02%的GDP,透過特別預算的投入,預計今年經濟成長率可維持-2.97%。

特別預算雖然已經在立院三讀過關,但接下來能否達成預定目標的關鍵在於「執行效率」。行政院長劉兆玄曾表示,此案成敗因素在於要「快」,執行時一步都不能鬆懈;劉兆玄也要求特別預算執行率要到8成以上,若計畫失敗,他會知所進退。

然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立法院為避免中央、地方執政政黨不同,影響特別預算執行,立法院三讀通過特別預算案時也通過決議,授權中央政府,可以跳過縣市,直接委託鄉鎮市公所執行預算;不過,這也引發朝野立委質疑地方政府執行效率。

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表示,立院去年通過583億元的擴大內需預算案才剛完成發包,執行效率尚未知,行政院又編列龐大的特別預算,地方政府如何消化?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認為,行政院先前才說擴大內需預算地方執行不力,現在反倒要交給鄉鎮市公所來執行,將特別預算用資源分配方式來處理,有綁樁之嫌。

馬政府上台以來致力提振經濟,繼擴大內需、消費券、減稅方案等政策後,行政院力推的擴大公建特別預算案,究竟是救經濟的「壓箱寶」?還僅是一劑「止痛藥」?端看行政團隊如何確實執行預算,以及立法院後續監督,替全民創造特別預算最大加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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