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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土增稅優惠稅率一生一屋 不限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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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蔡宜佳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財委會27日初審通過,出售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不再限「一生一次」,放寬為「一生一屋」,不過,出售前必須沒有其他自用住宅;持有土地、設有戶籍超過6年;出售前5年沒有營業或出租;都市土地出售面積小於90坪,非都市土地小於210坪。財長李述德指出,一般中國人民或企業來台投資,並不適用這項租稅優惠。

立院財委會27日審查由政院提出的土地稅法第34條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出售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不再限「一生一次」,放寬為「一生一屋」,只要符合相關條件換屋的民眾,可不限次數按10%低稅率繳交土地增值稅。

由於現行「土地稅法」對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規定1人1生享有1次10%土增稅優惠稅率;但因重購退稅時,必須符合2年內新購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自宅用地地價扣除已繳納土增稅的餘額等條件,部分民眾無法享受優惠稅率。

土地增值稅目前一年有700多億稅收,財政部預估,如果1人1生換6次房屋,地方政府1年淨損失60億元稅收,如果1人1生換4次房屋,稅收淨損失將近27億,會由中央補足。李述德說,全國600萬戶房屋,最多會有423萬戶自用住宅受惠,可帶動周邊裝潢、傢俱等相關產業發展,有助於提升整體稅收。

包租婆田僑仔可用不上

「土地稅法修正案」,雖不限1生1次,但避免富人炒地皮,還是有下列限制:土地所有權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出售土地時,沒有其他自用住宅房屋;出售之前持有超過6年;所有權人、或者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超過6年;出售前5年,沒有營業、也沒有出租;都市土地出售面積小於90坪,非都市土地小於210坪。

如此一來,包租公、包租婆、以及田僑仔如果名下有兩戶以上房屋,就不能適用。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鄭義和說:「如果你有兩戶、三戶,就不能讓你一直換,一直用百分之十的優惠稅率,只有當你只有一戶,你靠這一戶當自用住宅時才可以。」

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 不享租稅優惠

對於「陸資來台」投資,剛落幕的第3次江陳會達成共識,雙方希望兩岸業務主管部門以適當方式建立溝通機制,共同推動中國企業赴台投資。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認為,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雖然可以活絡房市,但政府也需提出配套,預防房市過熱,房地產轉換率過高和炒作行為。

財長李述德指出,政府對於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的優惠,只限於中華民國的國民,除非是在台依親的中國民眾取得身分證,否則一般中國人民或企業,並不適用自用住宅的規範,也就是租稅不享有優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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