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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質疑地質法草案配套不足 再延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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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台灣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地質法草案」,是繼立法院第五屆一度於三讀通過後,因與其他法令有競合問題被提復議,今天再被質疑配套不足,委員會決議延後再審。

「地質法草案」於立法院第五屆曾三讀通過,但因與其他法令有競合問題,前立委卓伯源(國民黨)等42人提出復議。

由於立院已邁入第七屆,經濟部修正部份內容後,再提送草案至立法院審議,經濟委員會今天排入審查。

修正內容包含將土地開發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範圍,由「全部」限縮為「地質敏感區」;其次地質審查併入現行土地開發審查流程,不另設獨立審查機制,以免延長土地開發期程。

首位質詢的經濟委員會主席丁守中(國民黨),即再提「地質法草案」配套措施不足問題。他說,對照先進國家若私人土地遇斷層帶,會執行土地徵收作為公園等公共設施用地使用,或藉由容積移轉等措施補償地主無法開發損失;反觀再度送審的「地質法草案」卻無配套。

隨後,立委潘孟安(民進黨)、蕭景田(國民黨)、林滄敏(國民黨)、徐中雄(國民黨)等都提問,全台目前已有許多學校、醫院等都在斷層帶上,貓纜及北、高兩市捷運興建也發生過與地質有關的危安事件,甚至核三廠也在斷層帶旁,種種地質危險案例至今也無補強措施。

經濟部次長鄧振中說,相關配套可納入國土計畫法中立法,應該要加速相關修訂,但若要等國土計畫法立法通過,恐怕已推動13年還沒完成立法的地質法,草案審議時程又要延宕;且地質資料建置有助全台地質資料完整建置,不宜再延遲立法作業。

但委員仍質疑,目前全台重大建設,例如核四廠等建設會自行做地質調查,各大學也已著手做地質調查;假如地質法草案的通過,只是要讓中央地質調查所執行業務有依據,相關調查又僅供參考、學校研究使用,對實際作用沒有效應,則地質法草案審查意義不大。

最後丁守中提案,林滄敏、潘孟安、蕭景田、劉盛良(國民黨)及徐中雄等人連署,決議要求經濟部再召開公聽會,討論地質法草案與水保法、區域計畫法、建築法等法規競合與事權不統一疑慮,提出處理地質敏感地區不得開發的補償辦法,並待國土計畫法或國土復育條例等相關配套措施通過後,再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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