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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資本適足率須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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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台灣金管會昨天通過「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修正案」,銀行資本等級將分為四級,資本適足率達八%以上,才屬資本適足。

在銀行資本適足率方面,金管會指出,這是配合去年底修正銀行法,建立立即糾正措施,修正案明確劃分資本適足率為四個等級,分別為「資本適足」、「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及「資本嚴重不足」。

其中,「資本適足」是指資本適足率八%以上及符合最低資本適足率要求;「資本不足」指資本適足率六%以上,未達八%或未符合最低資本適足率要求;「資本顯著不足」為資本適足率二%以上,未達六%。至於「資本嚴重不足」指資本適足率低於二%。

金管會指出,銀行資本等級若經主管機關審核為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及資本嚴重不足,將依銀行法規定採取相關必要措施。

此外,考量創投對新興產業等非上市櫃公司扶植功能,金管會也放寬金控旗下創投公司,投資非上市櫃公司之限定,若單一投資金額低於五千萬元,可不受持股不得超過十五%之限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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