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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業者:再生能源收購費率低 與國際差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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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22日電)經濟部能源局24日將召開再生能源收購費率聽證會。對於政府提出的躉購費率,不論風力、太陽能業者都覺得跟預期相差太大,認為至少要符合一般國際水準。

對於收購費率,太陽能電池廠益通總經理郭俊華說,他只能無奈以「不滿意」形容,畢竟,至少應該接近國際水準吧。

風力發電業者台汽電副總經理吳宏能進一步指出,目前訂的風電電能躉購費率每度為新台幣2.1826元,但跟國際相比,差距實在不小。

他說,美國每度約2.6元,且奧巴馬政府為鼓勵風電發展,正研擬提高30%補貼鼓勵政策。日本更高,達3.2元到3.6元,且政府補貼建廠費用30%。

他也表示,韓國也有2.9元,泰國、義大利更高達5.8 元與6.5元,其他歐洲各國則有4元到4.4元左右的水準。連中國大陸,都有2.4元到2.9元。

吳宏能還說,依據能源局研究,台灣研究具投資效益風場可分為3級,其中第一級平均風速約1秒7到8米(年運轉小時約3000小時),第二級平均風速約1秒6到7米(年運轉小時約2500小時),第三級平均風速約1秒5到6米(年運轉小時約2200小時)。

他說,其中,第一級及第二級場址大都已由台電或民間業者開發,第三級風場為範圍最大,也是未來主要推展目標,因此,應以第三級風場為基準設算躉購電價。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訂,「為鼓勵與推廣無污染之綠色能源,提升再生能源設置者投資意願,躉購費率不得低於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

不過,草案公告的電價2.18元,遠低於台電97年化石燃料發購電加權平均每度燃料成本2.76元。

吳宏能指出,不論與世界各國比較,或未來開發風場風速資料,以草案公告的電價,並不具投資效益,實在難以吸引業者投資,這也代表,政府發展再生能源目標將無法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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