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发出的危险讯号

冷眼

二月九日,特首董建华在立法局答问大会上,首次主动评论法轮功,指法轮功多多少少有些邪教性质,并且在香港的活动升级,对此,中央及特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会密切注视,确保香港不会被人利用,影响国家安宁,云云。

董建华的这番讲话,可以说是揭开了香港“阶级斗争”的新一页。在大陆,统治者凭自己的喜恶,不断制造“阶级斗争”的对象,把不同的思想意识“妖魔化”,不惜千方百计消灭之。这种不符合当代国际社会的价值观,却成为特区领导人的施政思维,真是呜呼哀哉!

首先,董建华口中的“多多少少有些邪教性质”,毫无法理依据。把一个合法团体定性为邪教,怎么可以用“多多少少”这种形同儿戏的口吻?那么董建华又如何界定这“多”“少”的界线?到底“多”到什么程度就够上“邪教”性质?

第二句“在香港的活动升级”,更是令人不安,难道合法团体的活动都不能“升级”?一升级就成了非法的活动?那么“升”多少就算违法?

接下来那一句更是耐人寻味:“中央及特区高度重视,政府会密切注视”。社团组织的活动是否非法,是由司法部门经审理作出裁决的。现在董建华显然把中共那一套“党比法大”的观念引进香港,他把话说得很明白:“上面”高度重视。特区政府当然要拿着鸡毛当令箭了。

至于“确保香港不会被人利用,影响国家安宁”一说,更是一种危险的讯号。试想一下,当统治者认为“影响国家安宁”之时,会不会采取非常措施来“确保香港不会被人利用”呢?

香港从过渡期到回归,一直陷入“一国”与“两制”的迷思,每次有争拗,一方拿出“一国”压人,另一方则拿出“两制”抵挡,这就注定了“一国两制”的法律基础本身就是“变形金刚”,任人把玩。可悲的是,香港人至今把“一国两制”当作护身符,以为这样就可以安身立命,远离中国的政治干预。然而,看看董建华对法轮功的评论,就知道它可不可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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