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7日讯】浙江桐庐县梅蓉村前江自然村的40多个村民,去年7月10日给该县党政有关部门写了一封举报信。不料,被举报人、原办事处副主任陈伟国对此进行追查,致使举报人陈洪鑫在7月20日上吊自尽。
据钱江晚报报道,中共桐庐县委、县政府日前对此事作出处理决定,给予桐庐镇政府城北办事处原副主任陈伟国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城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的处分,另外3名干部也因此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报道,去年4月30日,村民陈洪鑫和邻居因土地问题发生纠纷,陈洪鑫和他的妻子以及3个劝架的村民被打成轻伤、轻微伤。事后,村民曾多次向县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反映城北办事处副主任陈伟国等干部制止不力、见伤不救的问题,7月10日,村民又打印了一封举报信,寄给了县纪委等部门。7月15日,陈伟国带了工作人员王财金到梅蓉村查看了前江村的户口簿,抄录了一份名单,7月17日、18日,镇司法办主任任立新带了几个干部到村里,按照一份名单,一个一个地询问村民有没有在举报信上签过字、按过手印,谁是举报信的执笔人,搞得人心惶惶。陈洪鑫担心镇里的调查会牵累大家,7月20日上吊自尽。
中共桐庐县纪委在处理决定中指出,2000年3月至4月,陈伟国在组织、协调、处理梅蓉村村民的土地纠纷中,政策观念淡薄、没有依法行政,错误地将一方当事人未签字同意的书面决定(其实是协议)作为处理依据,并组织办事处其他人员到现场,按决定内容实施强制性处理,导致双方当事人和亲朋矛盾激化,发生斗殴。陈伟国作为7月10日梅蓉村群众来信的主要被检举人,擅自违纪复印联名举报信后,又从联名举报信所在村获取全部户主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名册,并要求调查人员按其确定的内容和所列对象进行调查,造成了实施追查举报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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