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请我们的司法公职人员三思!

林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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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4日讯】前日在明慧网上看到了一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辩护词让我对这位敢在恶党当权的中国敢于直言的律师由衷的敬佩!而且从该辩护词中可以看出这位律师善良、正直、尊重他人等高尚品德。

这位名叫金光鸿的北京律师在“关于撤销高德玉一案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高德玉通过信仰法轮功获得了身心健康,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所做的事是向别人介绍法轮功治病强身的效果,并讲真相给人们听,让人们通过“三退”(退党、退团、退队)来保平安,其行为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会,既为家庭节省了医药费用,让子女安心工作,促进了家庭的和睦幸福,又为国家节约了医药资源,同时老年人有信仰、有寄托,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安,是为政府分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金光鸿律师还特地对公检法人员说:“我们都会老去,包括我们的公安侦查人员、检察官和法官在内。当你们年老体弱,浑身多病,三天两头跑往医院里的时候,你们又会是什么感受!你们家里也有父母,也有老人,如果你的父母仅仅因为练练气功、发发资料就被判刑,你又会是什么感受?现在高德玉老人通过修炼法轮功获得了身心健康,而且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这么好的法轮功,既能强身健体,又能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准,你自己不练也就罢了,还要动用国家机器来打压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天理何在?良心何在?难道没有听说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古训吗?请我们的司法公职人员三思!”

后来我从明慧网上了解到, 这位律师在受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历经了重重阻力。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年仅七旬的四川省西昌市的法轮功学员高德玉因向路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而遭到警察非法绑架,之后其家人为她请了律师金光鸿。

随后,该律师到市公安局法制科办理相关手续,要求依法会见高德玉老人,遭到办案警官、法制科等部门的互相推诿,最后推到主管的副局长汪耀辉那里,汪以法轮功案子“涉密”、是“政治敏感案子”为由,不让律师会见。律师说,根据《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律师有权会见当事人。汪不理。律师将情况反映到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竟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随后,律师向西昌市检察院、公安局等机构发律师函,进行投诉,指出西昌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办案程序违法,拒不批准律师会见当事人,致使律师无法开展工作。尽管该律师同很多律师一样在办理法轮功的案件上受到了多重压力和阻力,但是他不仅没有退缩,反而他的意见书中的言辞让我肃然起敬。

我非常欣慰能够在因为法轮功发声而遭到迫害的高智晟律师被绑架多半年后依然能看到一位又一位不顾个人利益勇于声张正义的律师站出来。这些维护正义的使者所作出的不懈努力,正是将中共推向灭亡的动力。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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