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女被逼卖淫百次 警察阻家属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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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30日讯】湖南永州市11岁幼女“乐乐”惨遭强暴,随后又被拐骗至休闲中心卖淫。可当母亲发现女儿下落向警方求助时,警察却不立即采取得力措施。女孩被解救出两月后才被立案,立案后警察给休闲中心通风报信,干扰司法公正,该中心仍继续营业,且有警察暴力阻家属上访。


悲痛的唐娟。(网络图片)

《三湘都市报》报导,11月28日,一个名为“永州受害女之母” 的人在微博上发出了一条求助信息,称她女儿11岁时遭强迫卖淫,案子拖了4年还没结。微博的主人叫唐娟,永州市零陵区人,今年37岁。

报导说,4年来,唐娟奔波各地收集的关于女儿遭强暴轮奸案件的各种材料铺在客厅里能铺满整个房间,垒砌起来有半米多高。很难想像如果不是一个母亲的坚持,我们能不能找回11岁女孩乐乐,很难想像如果不是一个母亲的执著,周军辉等强奸犯会不会被绳之以法。


4年来,唐娟奔波各地收集的关于女儿遭强暴轮奸案件的各种材料铺在客厅里能铺满整个房间,垒砌起来有半米多高。(网络图片)

女孩留下一张字条后失踪了

2006年10月1日晚上9点,摆小摊的唐娟和丈夫收摊回家,发现自己10岁的女儿乐乐并没回来,夫妻两人找了一夜无果。第二天一早,正当夫妻两人急得团团转时,乐乐却自己回家了。面对父母的询问,她说:“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

但细心的母亲发现女儿神情呆呆的,手臂上还有伤,就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当时并没检查出什么毛病。正当唐娟夫妇悬着的心刚刚要放下时,意外又发生了。 10月3日下午,唐娟回家发现乐乐又不见了,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写道:“妈妈,我不可以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我不出去不行的,妈妈,我会回来的,我一定会回来的……”

联想到女儿前几天彻夜未归等反常举动,唐娟开始有非常不好的预感。随后,她和丈夫及家里的亲戚朋友找遍了当地汽车站、火车站和大街小巷,却未发现女儿的踪影。无奈之下他们向当地警方报案。

“她那么小,平时又很乖。所以我相信她一定是被人拐卖了。”唐娟说。为了找到女儿,她开始扩大寻人范围,把寻人启事甚至贴到了广西、广东等地……

“你的女儿就在柳情缘休闲屋”

在女儿失踪两个多月后的12月20日晚上8点多钟,唐娟接到一个神秘男子打来的电话:“一个长得很像你女儿的孩子就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你快去看看吧!”

唐娟当天晚上就找到了那个休闲中心,可是蹲到半夜也一无所获。接连几天的蹲守中,为了能找到女儿,唐娟说她冒着危险想尽了一切办法,“天黑后,我看不清楚了,就带着草帽伪装成捡垃圾的悄悄往里面看。”

坚持了十多天后,亲人都劝唐娟放弃,大家分析,那可能只是个“看走眼的人”或者“骗钱的电话”。

但唐娟并不为所动。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2月30日下午5点多钟,唐娟看见一个酷似自己女儿的人目光呆滞地坐在休闲中心沙发的一角。

亲戚扮“顾客”救出女儿

得知自己苦苦寻找的女儿可能出现在柳情缘休闲中心后,唐娟努力抑制住内心的激动,打电话叫来了一名亲戚,伪装成“顾客”进门“消费”。这名亲戚在接近这个女孩后,确认了她正是失踪了近3个月的乐乐。

唐娟说,当时她把第一个电话打给了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负责女儿失踪案的刑侦队中队长杨军祥。“但杨到店后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唐娟说。

看见门口气势汹汹的“打手”,唐娟知道靠个人的能力绝对救不了女儿,她再次拨打了110报警,后来赶来的110民警帮她带出了乐乐。

三月内被强迫卖淫百多次

乐乐看见妈妈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反应,眼睛还是呆呆地望着警察、望着母亲,直到她安全地回到家,她才扑倒在母亲怀里,失声痛哭。

乐乐跟唐娟讲述了一段噩梦。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里,在毒打、恐吓、胁迫之下,乐乐被强迫卖淫一百多次,遍布永州市的大小宾馆,有一次还遭到周军辉等4名男子长达5个小时的轮奸和拳打脚踢暴力。

在该休闲中心,和乐乐一样遭遇的还有有7个“姐妹”,她们每天等人挑选,然后被带出门去或者就在休闲中心“接客”。

两月后才被立案 警察暴力阻家属上访

女儿在失踪的3个月期间所遭受的非人折磨让唐娟心如刀绞,她决心为女儿讨个说法。

女儿被解救出的第二天一早,唐娟就到零陵区公安分局找刑侦队中队长杨军祥要求立案。唐娟说:“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杨竟然说这只是一个一般的治安案子,你把人领回家就算了。”

唐娟再次跑到休闲中心所属的南津派出所报案,得到的答复同样是:“我们管不了,你还是要找分局。”

还有警察陈某对唐娟上访进行暴力阻拦。

2007年1月1日连续3天,唐娟每天都去分局找杨军祥,可得到的答复总是一样的。在她的一再坚持下,1月4日,才有人给这对母女做笔录。1月5日,正式立案。

立案后休闲中心仍在营业

“可是19天过去了,案子一直没有进展,休闲中心依旧照常营业,生意红火。2007年1月25日,仅仅刑拘了休闲中心的老板娘秦星一个人。”唐娟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在秦星关押在零陵看守所期间,零陵区公安分局南津渡派出所警察魏晓辉竟然帮忙传递信件,使得内外互通,妨碍了司法公正。

此后在湖南省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直接干预下,永州市公安局才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案。涉及此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周军辉、秦星、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立案侦查。

对女孩造成的严重伤害

永州市法医学鉴定中心、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永州市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和鉴定机构对乐乐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做了多次检查和鉴定。

根据乐乐最近的一份《医学鉴定书》:其外阴水泡反复发作3年,诊断为生殖器疱疹。分析认为:这种病毒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反复复发、尚无有效方法,很可能诱发生殖器恶性肿瘤,如怀孕易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死胎。

唐娟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法院判令6被告共计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9.0359万元,并判处6被告死刑。

6被告两人获死刑 愤怒母亲申请抗诉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中两主要被告秦星、
周军辉一审被判处死刑,3名涉案警察分别得到 “严重警告”、 “党内警告”、 “通报批评”的处分。

看似乐乐的案子就要尘埃落定,但唐娟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她以对周、秦两人判处死刑的适用法律错误和对蒋军军、兰小强两人量刑畸轻等为由向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永州市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1月此案重新审理,除指定辩护律师外,判决结果与一审无任何差别。

此案二审后因为证据不足被高院发回重审。11月24日此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7名被告(秦斌被抓获)被带上法庭,事隔4年后,唐娟看见这些凶手依然满腔愤怒。

“孩子精神时好时坏,长期服药”、“孩子的疱疹不知怎么医治,谁有良方?”、“很多人还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

坚强妈妈受到网民力挺

不懂幽默:大家都说,有爱就有希望,可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能持续爱下去。娃是可怜,但我希望她幸运,这需要爱,很多的社会各界的爱,重要的是,真诚持续的爱。我相信,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贺霄:全世界之下,只有母爱最无私!为这个坚强的妈妈加油!!

三湘张颐佳:采访完心里很沉痛,小女孩悲惨的遭遇无法用文字来形容。万幸她有一个坚强的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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