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使用防卫装备 日拟检讨开放出口

【大纪元3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明珠东京14日专电)日本“朝日新闻”今天报导,日本有“武器出口3原则”,原则上全面禁止武器出口,但防卫省已开始检讨是否能出口基于人道目的使用的防卫装备。

日本防卫省开始思考将救难用的防卫装备等,列为不适用“武器出口3原则”的范围。防卫省将向首相鸠山由纪夫的私人咨询机构“新时代的安全保障与防卫力恳谈会”提议,期待能列入年底修改后的新防卫计划大纲中。

鸠山政府坚持遵守武器出口3原则,但也期待研商新规则,以便出口基于人道目的使用的防卫装备。

1976年时日本首相三木武夫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答询时表示,所谓武器就是军队所用的物品、供做直接战斗用的物品。

但现在防卫省认为,基于人道目的使用的防卫装备不应解释成武器,考虑以限制使用目的为前提,准予出口。可能成为不适用武器出口3原则的,是海上救难活动或运送离岛紧急病患使用的装备,例如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救援飞艇US2。

防卫省高层表示,武器出口3原则当中,只要被订为军事品就无法出口,但如果列为人道救援器材就可出口。目前已有印尼、菲律宾等国正洽询日本是否有意出售。

US2是位于兵库县1家出口机器厂商的产品。1970年代,日本国会曾针对US2是否等于军事品做过讨论,后来厂商在自律情况下并未出口。

1967年日本首相佐藤荣作的内阁订出方针,禁止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纷争的当事国或有纷争之虞的国家出口武器,就是所谓的武器出口3原则。

到了1976年,首相三木武夫还扩大武器出口3 原则的适用范围,原则上全面禁止武器出口。1983年首相中曾根康弘曾允许提供武器技术给美国。

2004年首相小泉纯一郎任内,以严格管理为前提,同意将美日联合研发及生产飞弹防卫配备列为不适用武器出口3原则。

防卫省有官员认为,因为有武器出口3原则这个紧箍咒,日本与多国之间的共同研发及生产受到限制,日本的国防产业将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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