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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妇团呼吁落实安胎假 别又玩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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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素卿、谢文华/台北报导〕安胎假是劳委会因应吴揆倡议庶民经济所提规划,不过,劳团表示,以目前我国生理假、家庭照护假实施状况来看,重点是政府必须积极督促企业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安胎假、家庭照护假恐怕将变成只有“庶民”用不到的假!

忧心沦为大企业员工才用得到的假

根据现行“劳工请假规则”,劳工一年可有三十天未住院病假,住院病假则是二年内不得超过一年,两者合计二年内不得超过一年。也因此,女性如果住院安胎,目前的住院病假已经足堪使用。不过,若女性需要休假安胎,但不需住院,则超过30日部分,除了挪用特休假、事假,或是依据过去劳委会所做的解释,事先挪用四周产假外,就只剩下留职停薪一途。

台湾劳工阵线协会秘书长孙友联表示,以目前我国企业落实性别工作平等法相关放假规定的比例看来,安胎假会不会又变成只有公务员或是大企业劳工才用得到的假,值得观察。

依据劳委会调查,我国企业目前实施生理假的比例仍然未及五成,三十人以下企业劳工可以请家庭照护假的比例只有三成七,远低于三十人以上企业的五成七。

此外,孙友联提醒,病假无薪的规定不检讨的话,对弱势劳工来说,安胎假可能又是另一种看得到、用不到的假。更何况,公务员一年有五天的病假有薪水,劳工病假却都只有半薪,两者差距本来就应该缩小。

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秘书长何碧珍表示欢迎新政策,但希望劳委会已与企业、工会都沟通好了,而不是“自己讲得爽”。她还呼吁劳委会加强稽核申诉管道,保障受害职员权益,让企业慢慢习惯规范,认清政府是“玩真的”!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也说,政策是好的,但担心是否能落实?目前虽有劳动检查、申诉管道,但因主管机关人力不足,能发挥多少稽查作用,仍令人质疑。

“先改变制度、再影响观念!”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曾昭媛肯定劳委会革新职场文化,但希望劳委会除了与企业多沟通外,能规划出一些人力替代方案,让企业主有所参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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