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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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讯】中国官方日前披露,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调查显示,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

劳动报酬占GDP比例22年降20%

据新京报12日报导,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接受中工网采访时表示,近些年来中国出现一些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如“通钢事件”以及部分地区“出租车停运事件”,其重要原因是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据前两年的不完全统计,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的65%以上。”

根据他列举的数据,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

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全国总工会近期一项调查显示,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

目前,工人提高待遇最有利的工具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张建国称,目前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还存在诸多困难。有的企业经营者认为集体合同会束缚自己,害怕集体协商会带来麻烦,因此有抵触情绪;也有一些工会干部认为自己受雇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无能为力;再者一些职工对集体协商不太关心。

收入低待遇差 导致招工难

针对今年年初以来,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出现的“民工荒”,张建国认为,“招工难”的本质是企业利润在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是一种畸形社会财富分配方式的直接体现,说明普通职工在收入分配上严重缺乏话语权。

张建国称,出现“招工难”的企业一般是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普通职工待遇低主要表现在劳动时间长、收入水平低以及工作条件差,“一些企业超时加班已成为普遍现象,特别是有些外贸订单类企业,在生产旺季,普通职工一天要工作10至12个小时,每月加班超 过法定的36个小时的现象也比较多。”

据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平均每个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时。其中,每周工作时间多于《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占89.8%。

收入方面,2005年广东省总工会调查显示,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超过一半的进城务工人员只能靠加班加点获取更多一点的工资收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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