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行人遭车撞 谷歌被诉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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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9日讯】(美国之音2010年6月18日报导)不久前,搜索引擎巨头谷歌公司被洛杉矶地区一名妇女告上了联邦法院,这个索赔公司的诉讼缘由是谷歌提供的步行路线指示误导了这名妇女,使她遇上车祸,因此要求赔偿超过10万美元。

多年来,谷歌公司在提供各种资讯和地理方位导向服务等方面显示了超强实力,让世界各地用户免费获得谷歌提供的许多服务,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不过,谷歌公司的某些产品和服务也存在一些争议,甚至被人告上法院对簿公堂。

5月末,这家提供路线导航服务的网络搜索引擎公司在美国又遇到了这样的麻烦。洛杉矶县居民劳伦.罗森堡一纸诉状把谷歌公司告上联邦法院,要求获得伤害赔偿,身体伤害、精神损失加上误工费等项,索赔金额超过了10万美元。

罗森堡声称,去年(2009年)她在犹他州公园市被一辆汽车撞伤,就是因为谷歌的地图服务项目在向她提供步行路线指示的时候粗心、草率和疏忽大意。

据美国刊物电脑世界报导,罗森堡聘请的犹他州律师说,当时是早晨6点左右,天还没亮,罗森堡用手机下载的步行指示图把她误导到一条没有人行道的乡间州立公路上,并且指示她穿过这条公路。因此,以前未曾到过出事地点的罗森堡指控谷歌提供的资讯对行人不够安全。

原告律师称,如果罗森堡没有得到穿过公路的指示,她就会沿着大道边上的土路迎着开过来的车辆继续往前走,而不会被车撞到。律师说,这就是谷歌公司被认为有部分过错的原因。律师进一步指出,在犹他州,陪审团可以认为涉案的某一方须承担部分责任,所以,理论上,陪审团可能会判谷歌公司负有部分责任,于是谷歌公司就得承担责任,支付被索赔的部分赔偿金额。

对于这场用户告巨型企业的索赔官司,谷歌公司只是在回复记者的电邮中低调表示,该公司不便评论还在审理中的法律案件。

但是据美国西海岸主要报纸洛杉矶时报报导,一些对罗森堡案很反感的网民认为,状告谷歌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的原告很愚蠢,罗森堡应该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长期研究互联网和社会安全事务的专家认为,无论罗森堡的诉讼官司最终是否打赢,这桩引起公众注意的案子还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的,尤其在制订有关软件安全的法律方面,因为目前这样的法律纠纷缺少先例。

加拿大渥太华的安全发展集团首席执行官拉法尔.罗霍金斯基说:“我们还没真正拥有对导航类产品追究责任的法律,对于软件或者新媒体公司来说,这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需要界定的一片空白。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开始看到测试性的案子了,但是这当然还没有成为正常现象。”

这位互联网安全顾问指出,过去一些年,曾经传出消费者向烟草业、餐饮业一些大公司索赔打赢公司获得巨额赔偿的新闻,在那些索赔案件的审理中,办案法官有现成的法律可依。他说,当前丰田汽车公司大规模的召回行动在美国也根据法律采取的,但是在网络资讯和软件业的商家责任方面,需要在出现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和判决之后,立法机构才能制订出处置不安全软件和不准确资讯等问题的法律。

加拿大渥太华的安全发展集团首席执行官拉法尔.罗霍金斯基说:“我认为,我们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将它规范化。我认为,这一天终将来临,它将随着时间推移而来,但肯定不是今天或者明天。”

在谷歌英语网站地图网页上搜索出来的地图和路线指示旁边,可以看到几行小字,告诫用户在使用有关资讯时仍须注意实地情况,遵守交通安全法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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