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司法局涉嫌报复律师被告 庭审如临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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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福建林洪楠律师起诉福州市司法局行政诉讼案,22日下午3点半在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天下午1点法院门前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拉起了警戒线,法院内还有多道安检门。法庭外五、六十名的保安、警察、法院工作人员监控法院外的现场,四处还有便衣,附近商店被关闭。

去年底“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的被告吴华英辩护律师林洪楠,福州市司法局向他发出“停牌”一年处罚,以8年前(2002年)林洪楠作为 “6.24福清爆炸案” 被告谢青的辩护律师时,怀疑他将一份会议纪要复印给当事人为由,认定他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律师法。林洪楠不服,他和辩护律师均认为福州司法局涉嫌报复执法,于是跟福清司法局对薄公堂,要求法院撤销福清司法局对他的处罚决定并作出相应赔偿。当日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结果。刘晓原律师认为地方上如临大敌,甚至法庭上配备二名法警,令他感到不可思议,对判决结果不乐观。张赞宁律师也表示面对违法的公权力,此案前景不容乐观。

法庭外戒备森严 当地如临大敌


林洪楠律师诉讼案,戒备森严,法院前路面拉了警戒线(网络)


林洪楠律师诉讼案,戒备森严,法院前路面拉了警戒线(网络)


福建三网民案之一的吴华英(网络)


林洪楠状告福州市司法局行政诉讼案,现场声援的怨民(网络)

此次出任林洪楠的代理律师是江苏功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张赞宁教授、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刘晓原律师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介绍,这是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昨天下午3点半开庭至6点结束。“现场来了很多的人,当地如临大敌,搞了交通封锁,法院也实行了几道安检门,二、三十名网民前来围观。旁听席有二、三十人,但是基本进去的人员都不认识,可能是安排的。”

刘晓原律师在法庭看到还有二个法警觉得很奇怪,他解释说:“一般在司法中刑事案件才会有法警,行政案件、民事案件是不安排法警的。”

据悉当天前往声援的网民中还有刚被释放不久的福建三网民案中的吴华英及游精佑,吴华英手提大灯笼助阵,灯笼上写着: “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 福建三网民案的真正主角比邓玉姣还惨万倍的福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也特意赶到现场。几十名前往声援林洪楠律师的网友和访民们都被拦截在第二道警戒线内,由于围起了警戒线,附近的居民也无法进入回家,附近商铺也因为戒严影响开门营业,被迫关闭。

吴华英也在推特上披露说:“林洪楠律师被停止一年执业的处罚,表面上看似三网民案,实际上跟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分不开的。我与以上两案皆有密切关系,我要求上庭为林洪楠律师作证没人理睬,也进不去。”

林洪楠状告司法机关 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刘晓原律师认为这个司法局的停业处罚涉嫌报复性执法,他分析道:“当时这个事情在2004年11月份时候,公安局就曾经传讯过林洪楠和其他十多个律师,当时也没有结论说是林洪楠律师做的,也没有做出任何的处理决定。因为林洪楠律师又代理了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主犯吴承龙的姐姐吴华英三网民诽谤案,也就是在诽谤案开庭之际,福清司法局对林洪楠作出处罚。司法局的处罚是基于马尾公安给他们提供了一份会议纪要,说律师当年泄密,实际上是马尾公安局提醒司法局对林洪楠作出处罚。”

“从2004年到2009年已经过去5年了,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个违法行为在二年之内没有发现是不能再追究责任了。假使当年是林洪楠将会议纪要给了当事人的家属和中国青年报的记者构成泄密,已经过去5年了,福清司法局要以这个泄密的理由对林洪楠作出停业一年的处罚,显然涉嫌有报复性执法。”

林洪楠因不服福州市司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福州市台江区法院起诉福州市司法局,要求1.依法判决撤销被告错误作出的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2.诉讼期间,请求停止执行停业处罚决定;3.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林洪楠在行政起诉状中指出《会议纪要》不是原告泄露的。被告置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五年前调查的事实不顾,也不核查《会议纪要》(复印件)的两个不同版本,屈从压力,认定原告所为,无事实依据,且证据严重不足。并且无论是谁泄露,附卷的《会议纪要》,已不再是国家秘密。行政处罚已过两年时效,涉嫌报复陷害。

庭审——“会议纪要不是国家秘密”

刘晓原律师介绍了庭审中他们的辩护意见,他说:“会议纪要不是国家秘密法所指的秘密,是一份公检法在办案中,政法委来协调的一份文件,那么这份文件在进入法庭后,公开审理后就没有秘密可言了。另外行政处罚已经过了实效2年,现在事情过去5年多,超过实效,按法律规定不允追究。而且这个事情当年的公安机关也没有对林洪楠有任何的处罚,从中可以看出,这样一份纪要林洪楠律师就是给了当事人家属和记者也没有构成社会危害性。”

他认为会议纪要的曝光使政法委协调公检法三家开会,实际上是违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这种潜规则,让民众知道了。他说:“闽清纪委爆炸案从2001年案发至今9年多,但是主犯吴承龙一直没有做出终审判决,还是拘押在看守所里。他的姐姐吴华英多年来一直为他申诉,她去年参与帮助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制作了视频,被控诽谤罪,现在已经出来了。但是我们知道一个案件有错案,司法机关就应该纠正,而不应该久拖不决。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多年没有判决的案件要清理,说明司法机关有这方面的问题,要依法予以改正。福清纪委爆炸案所谓主犯吴承龙是一个很典型的久拖不决的案子。”

刘晓原律师表示,法官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他估计可能8月份会有结果。

公开开庭审理不存在泄密问题

法学家、律师张赞宁教授林洪楠庭审前接受大纪元采访表示林洪楠被控泄密受到福清司法局的处罚,觉得很荒谬,应该予以撤销,他认为说:“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处罚都是很荒谬的,律师是依法办案,不存在泄密问题,而且是公开开庭审理。所谓泄密材料,法院都已经在法庭上公开质询、质证了,这怎么还存在泄密的问题那?”

他认为如果真得存在泄密得问题,那应该追究政法部门,他分析说:“此案尤其感到奇怪的是,它只追究律师的责任,如果真存在泄密的问题的话,泄密的源头应该是政法部门,它把所谓需要保密的材料放到了卷宗里面,移送到法院。那根据我国的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有权复印卷宗材料的,而且从刑事案件的保密性质来看,侦查结束了,所有的卷宗材料都已经解密了,只有在侦查期间是保密的。所以律师看材料,包括复印、外审都不存在泄密的问题。”

面对违法的公权力 此案前景不容乐观

张赞宁律师还表示面对违反的公权力此案的前景并不乐观,他说:“如果乐观的话,并不应该有这个案子,既然有这个案子产生,说明有关部门从一开始就不是依法办案,所以我面对的是一个违法的公权力,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并不乐观,但从依法来看,从法律角度来看,我是乐观的,应该撤销林红楠律师不存在泄密的问题,根本是无密可泄。”

刘晓原也认为对判决结果不乐观,他表示这么一个行政案件,当地搞得如临大敌,可能不会那么简单,法院很有可能维持司法局的决定。他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权力部门来干涉,想希望法院来推翻非常难,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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