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部分H-1B及L-1申请费用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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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9日讯】今年8月1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第111-230公共法(Public Law 111-230),即2010紧急边境安全补充拨款法案(Emergency Border Security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 of 2010),该法律包含某些H-1B和L-1费用增长的条款。该法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因此有关H-1B和L-1的费用增长已经从今年8月14日开始实施。根据此法律的规定,某些H-1B申请的费用将增加2,000美元,某些L-1申请的费用将增加2,250美元。这些H-1B和L-1申请费用的有效期从2010年8月14日至2014年9月30日。目前移民局还有待就此费用增长发布有关具体规定,指导实施。在此我仅就目前对此费用增长已有的部分有限消息向大家做一个简单介绍,供大家参考。
  
首先,这次费用增长只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部分H-1B及L-1A和L-1B申请:
  
1. 首次递交的H-1B或L-1申请和已取得该身份但需要更换雇主的申请。延期和更改申请(amendment)不受此次费用增长的影响。
  
2. 此次费用增长只适用于那些在美国雇佣50名或以上雇员的雇主并且在美国的雇员人数中有50%以上持H-1B或L-1身份(包括L-1A、 L-1B和L-2非移民身份)。请注意,虽然在计算公司H-1B和L签证的人数时必须包括L-2,L-2申请的费用不在增长之列。
  
3. 根据新法律的规定,那些符合条件的H-1B的申请费用将增加2,000美元,那些符合条件的L-1的申请费用将增加2,250美元。新增加的费用是在现有费用之上缴纳的一笔新的费用,现有的费用仍将需要缴纳。例如首次递交的H-1B的现有费用包括申请费、防伪费和美国工人训练费和其他适用的加急申请费等仍需照常交纳。
  
所有在2010年8月14日或以后递交的符合上述条件的H-1B或L-1申请都必须递交新增加的费用。没有包括此费用的申请将收到移民局的补件请求(request for evidence 或RFE)。
  
移民局目前正在修改H-1B及L-1申请所使用的I-129表格及其说明以实施上述新的法律规定。移民局建议在目前情况下所有H-1B、 L-1A或L-1B申请的材料中都包括新的费用或为什么新的费用对该申请不适用的说明。移民局还要求雇主在申请信上方用粗体标出该申请是否需要新的费用并且附上适用的费用。如果移民局在首次递交的申请中没有见到有关此费用是否适用的说明,移民局可能发出补件请求以决定新的费用对该申请是否适用。即使申请人递交了有关说明,移民局如有疑问仍然可能发出补件请求。
  
以上是目前对此费用增长已有的部分有限消息,供大家参考。相信移民局在近期就会发布修改后的I-129表格,表格说明以及其他有关信息。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登录移民局网站查询,我们也将关注新的消息并及时向大家通报。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知识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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