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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计程车过年期间 按表计费加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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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孙帼英台湾台南报导)农历新年将届,依照南市计程车运价规定,加成期间自农历除夕前一日至大年初五(即国历2月1日起至2月7日止),除按表计费外,将再加收50元。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过年假期除分别依平常日、夜间运价按表计费外,将再加收50元。交通局将印制新年计程车加成收费宣导贴纸,张贴计程车驾驶座前平台,提醒民众注意。

如果计程车业者自行调降加价费率,只要不逾公告费率规定,市府亦乐观其成。对于计程车业者于过年假期持续提供服务,亦请民众给予肯定与鼓励。

为督促计程车业者能遵守计程车收费规定,也请民众共同监督计程车业者,若有不按表收费、擅自加价收费、故意绕道或拒载短程等情形,可记下车号、搭车时间,最好连司机姓名也记下,向下列机关申诉:台南监理站:06-2678850;台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06-2628341或110;台南市政府交通局:06-295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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