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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官同意权 立委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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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4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上午行使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权投票,约于上午9 时开始投票,预计11时投票结束。

总统马英九日前提名台湾大学国家发展所教授汤德宗、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长陈碧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黄玺君与台湾大学科际整合法律学研究所教授罗昌发为大法官。

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5 条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15人,并以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立法院行使同意权时,须经超过全体立法委员1/2之同意为通过。

立法院现有110 席立法委员,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门槛,须拿到至少56票同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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