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朱宇飙的一心与海珠法院的一念

陈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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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6日讯】广东首位替法轮功学员辩护的维权律师朱宇飙,本月中旬经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以“预备犯罪”为由判刑两年。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据,是公安在朱宇飙住家查获其制作但“尚未传播”的法轮功书籍及神韵光碟等宣传品。

如问大部分律师,是否会替不为世俗物质利益,只不过单纯想在日常生活中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打官司,你将得到绝大多数否定的回答。但就有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的朱宇飙,不仅是少数的维权律师,更是广东第一个勇于公开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

执业期间就不吝服务底层民众的朱宇飙,在争分夺秒以时间计价的律师咨询,非但常常不计酬劳,侠义性格的他甚至无偿协助弱势,让许多人感激在心。尤其在2005年下半年,他的善良正直更充份展现在连续为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上。而面对辩才无碍的他,法院不只在程序上百般刁难,刻意将其中两起案件安排同一时间审理,开庭更是如临大敌般的高度戒备,甚至动员内部人占满旁听席。

据当时其中一庭在场人士转述:当朱宇飙依国家法律侃侃论述后,法庭气氛顿时如戏剧般转折,审判长与法官表情愕然,彼此面面相觑,对朱律师忠实陈述辩护,均提不出任何反驳而当场哑口无言。

但被触及敏感神经的中共,再也按捺不住,展开对朱宇飙进行全天候监控、不定时骚扰,栽赃“反革命”污名,迫失工作令其无处谋生的一贯打压。

2007年2月,初为人父的他,就在小孩满周岁前夕,于外出时被密秘抓捕。而这一失联,就是长达一年半非法劳教及无数刑求所填充的日子。

直到2008年4月被放,司法院苛扣他的律师证,以交换他不再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承诺。即便才刚获释,他仍完全无视中共警告,马不停蹄的为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四处奔走。屡踩中共痛处,让他在2010年8月二度遭绑,被公安以破坏法律之由关押海珠区看守所。

海珠区检察院案管科不只一次放话,如果“认罪”就能平安回家,但从被拘至今,朱宇飙坚拒换穿囚衣,以抗议莫名入罪。

期间朱家聘请两位律师,一位迫于外力解约,另一位刘正清律师,今年3月才被公安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拘押一个月后取保候审,7月又被司法局以“经济问题”处以停业三个月。

而在今年5月,海珠区法院密开一场闭门审理,公安不但对朱宇飙母亲谎报开庭时间,并频以迂回手段让她错失审判过程。接着在7月13日当天,违反相关审理程序以“预备工具,制造条件,准备犯罪……”为由对朱宇飙判刑二年。

朱宇飙父亲无奈:“法官都不讲法,你能怎么做?”。但朱宇飙母亲坚持:“儿子无罪,法官才是被告。”但为了不再连累他人,75岁的她决定自己写状上诉。

大文豪纪伯伦说:“把手指放在善恶交界之处,就可以碰触上帝的袍服。轻者,解纷止争;中者,断人毁誉;重者,判人生死。”善恶之间的定夺,本是上帝的权柄,法官越而代之,岂能不慎。此案之前就两度被检察院以:“只是家里有法轮功书籍及神韵光碟,并没有对外形成影响。”之证据不足而退回。

那是什么让海珠区法院昧于事实,做出如此有违法律专业的假设性判决?

而法律不是根据正义原则制定的吗?正义里难道没有真与善的本质吗?当你们迎合上意,让司法沦为610附庸,陷人于罪而含冤莫辩,你们的真在哪里?当你们明哲保身换取一生官禄,却毁人前程、断人生计,你们的善又在哪里?你们也有儿有女,却让一个四岁小孩对自己父亲的印象是一片模糊的影子,你们又于心何忍?

朱宇飙一心伸张正义,面对天地,无愧于心。海珠区法院审判长、法官们,一念枉法裁判,夜深人静,如何安眠?

当你们面有愧色宣读自己写下的判决书之后,却片刻不留匆匆离席,是否自觉在你们内心深处的隐隐良知,也被判决书中所载:“朱宇飙预备散布而收集的‘天灭中共恶党,退党团队保平安’资料……”所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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