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4年的反腐记者被裁定再服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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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9日讯】2011年7月25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未经开庭,书面审理后驳回齐崇怀(曾用名:齐崇淮)的上诉,维持原判。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于 2011年6月9日以漏罪数罪并罚判处山东记者齐崇怀13年,决定执行12年。这一判决让本来应于6月25日出狱的齐崇怀在服刑4年之后,还需在监狱服刑 8年。

齐崇怀的妻子焦霞向中国人权表示:“我们肯定还要坚持该申诉。还有没有真理?他有什么错?为什么不让他出来,无非是不敢让他出来。 我已经等了4年了,还要等8年。8年啊,怎么过呀?他特别喜欢孩子,作为父亲他是尽心尽责的,他已经离开孩子4年,想到孩子跟着我们遭罪,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掏空了。我本来期待有人把他救出来,但希望落空,作为家属真的是无能为力。”

齐崇怀是一位资深记者,以揭露官员腐败和社会不公而闻名。曾在《法制早报》、《人民公安报山东周刊》、《中国安全生产报》工作或发表过文章。2007年6月,齐崇怀将滕州市用纳税人的钱建造的豪华政府大楼图片在新华网发展论坛等地披露后,被当局以涉嫌“经济犯罪”拘留。2008年5月,齐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4年,在山东枣庄监狱服刑。

据知情人介绍,在齐崇怀刑满释放前一个月左右,滕州市市委书记等一行三人去监狱与齐面谈,试探其态度。齐表示,出来后要跟他们斗争到底。5月26日,齐在监狱被滕州市公安机关提审,翌日被检察机关提审,法院同日也送达了起诉书。6月9日,齐崇怀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3年,“职务侵占罪”判刑6年,加之 2008年的原判刑期4年,决定执行12年,折抵已经羁押的4年,还需服刑8年。实际上,枣庄法院新认定的所谓齐崇怀“敲诈勒索“一事,曾在2008年被枣庄检察院起诉,当时枣庄法院认定证据方面的证明力不足不予支持;而对齐新加的“职务侵占罪”,则是指他在《中国安全生产报》担任副站长和记者期间,报社将约定的广告费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他的工作报酬一事。

齐崇怀的一个辩护律师称:这个案件从侦查终结、审查起诉、审判告知这三个动作在24 小时内完成,可谓神速,以至于我们在法院阅卷时都没有见到证据,而在法庭上出示的补充证据都是在审判阶段公安机关收集的,我们也无法质证。更荒谬的是,6 月9日齐崇怀被判刑,案件上诉到枣庄中级法院后,6月25日,一审法院竟然签署逮捕通知书,批准对齐逮捕,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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