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孕妇中介人入罪囚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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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道)首宗被检控协助大陆孕妇来港生子的大陆中介人,涉嫌在港违反逗留条件及作虚假陈述,被判入狱10个月。入境处表示,翻查冲急症室的大陆孕妇出入境纪录,已经锁定40多名陪同她们来港的大陆中介人。

29岁女被告徐莉昨日由囚车押送到法庭。她承认2项控罪,包括违反逗留条件及向入境处作出虚假陈述。案情指,被告自设中介公司,以个人模式经营,前年开始协助大陆孕妇来港产子,每次收费数百至数千元人民币。她在1月15日凌晨陪同一名大陆孕妇经落马洲入境,该名孕妇临盆,要求召唤救护车把她送院。被告讹称不认识该名孕妇,但被揭发,被控以向入境处作出虚假陈述。

主任裁判官马汉璋昨日在庭上斥责被告的行为,令孕妇和婴儿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对本地医疗资源分配造成影响。认为如果没有她们协助和教唆,很多孕妇不会选择这个方式来港分娩。中介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令冲关产子问题日益严重,现时公众已非常不满和愤慨,法庭须判阻吓性刑罚,以遏止同类行为。

辩方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只是1人经营,被捕后深感后悔,不但坦白承认控罪,也将生意纪录和运作过程全盘托出,希望裁判官可以轻判。裁判官考虑到被告认罪,2项控罪共判监10个月。

今次是首宗入境处成功检控双非孕妇中介人的案件。入境处指,今次判刑显示法庭是十分重视这类中介人案件,他们会继续执法,已经锁定多名目标人物,包括40多名大陆中介人及20多名港方接头人追踪调查。

至于香港人做中介人是否违法,入境处只表示,如果涉及协助或教唆孕妇逾期居留,就算是犯法。至于大陆孕妇如聘用非法人士协助来港分娩,亦要负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入狱3年,罚款35万元。

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判刑能收阻吓之效,但担心不法集团会再变阵,使用其它方式协助大陆孕妇闯关。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认为,执法部门应与大陆保持联紧,将锁定的中介人或集团资料交予大陆部门跟进。涂谨申并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另外,上周五亦有一名从事陪月员工作的大陆女子,被控以2项违反逗留条件罪名,被判处监禁2个月。◇

(责任编辑:沈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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