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可获最低工资和加班费

不可追讨未实际工作时段“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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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钟鸣纽约编译报道)根据估计,美国有1, 100万非法移民,华人当中也有一部分没有身份。对于这些没有身份的外国人,如果发生劳资纠纷应当如何处理?联邦最高法庭在2002年裁决的Hoffman案,加上第二巡回法庭和第八巡回法庭最新的两个判例,提供了较为完整的参考:1)非法移民如果工作(虽然工作关系非法),有权获得最低工资和加班费,这是受美国联邦法律保护的。2)非法移民不可以追讨未实际工作时段的欠薪,包括被解雇后到覆职期间的欠薪。

联邦最高法院对Hoffman案的裁决

案件名:Hoffman诉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Hoffman Plastic Compounds, Inc. v.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案件编号:535 U.S. 137,联邦最高法院2002年裁决

Hoffman诉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一案,是非法移民劳资关系方面最重要的判例之一。Hoffman是一家生产化学合成产品的公司,产品用于医药、建筑和家用产品等多个领域。1988年5月,Hoffman公司雇佣了卡斯特(Jose Castro),应聘时,卡斯特出示了文件,表示自己可以合法工作。1988年12月,工会组织了一起罢工,卡斯特参与其中。1989年1月,Hoffman公司全额解雇了卡斯特等几名参与组织罢工的员工。

1992年1月,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作出裁决,认为Hoffman公司解雇卡斯特是为了让自己免于受工会支持者的困扰,这种行为是违反《全国劳资关系法案》(National Labor Relation Act,NLRA)。据此,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作出三点裁决:1)要求Hoffman公司停止违反全国劳资关系法案的行为。2)张贴告示让员工知道裁决的结果。3)给四名被解雇的员工覆职,并支付欠薪(指被解雇以后,到覆职之间的薪水)。Hoffman同意执行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的裁决。

1993年6月,案件各方在行政法法官面前举行听证,以决定应该给每个员工的欠薪金额。在听证会的最后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卡斯特承认自己出生在墨西哥,而且从来没有获得过就业许可,他在申请Hoffman的工作机会时,只是出示了一份出生证明,这是一个在德州出生的朋友的。他还使用这张出生证明申请了加州的驾照、社会安全号,以及在被Hoffman解雇后申请其他工作。

基于卡斯特作证的内容,行政法法官认为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不应当给卡斯特获得欠薪的机会,因为这样做和联邦最高法院1984年的一项裁决(Sure-Tan, Inc. v. NLRB,467 U.S. 883)是相悖的,而且不符合《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的规定,根据《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雇主在明知对方没有身份的情况下仍然雇佣属于非法,而雇员提供虚假证件以证明自己有就业的资格也是非法的。

1998年9月,在行政法法官的决定四年以后,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仍然认为Hoffman应当支付欠薪,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是根据自己在此前的判例作出这一决定的。而且,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最后裁定,Hoffman要支付6.7万美元的欠薪和利息给卡斯特。Hoffman公司最后将案件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的决定。

Hoffman案最关键的一点是:非法移民如果出示虚假证明,表示自己有工作许可以获得就业机会,无权追讨欠薪。

第二巡回法庭对帕尔玛案的裁决

案件名:帕尔玛诉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Palma v.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案件编号:Docket No. 12-1199,第二巡回法庭2013年7月10日裁决

帕尔玛等七人都曾经在Mezonos Maven Bakery公司(MMB)工作了一段时间,最短的工作的5个月,长的工作了8年。2003年2月12日,因为帕尔玛等人向公司抱怨他们的主管,MMB公司将他们开除。帕尔玛等人对MMB公司提起诉讼,指MMB公司不公平对待。最后,双方就这一案达成了和解,和解协议没有对外公开。仲裁委员会要求MMB公司将帕尔玛等人覆职,并补发损失的工资和福利。在仲裁结果中,促裁委员会还提到,MMB公司可以拒绝给帕尔玛等人覆职,也可以拒绝支付欠薪,如果公司觉得他们没有资格获得这些。2005年3月15日,促裁委员会的裁决由第二巡回法庭执行。

在第二巡回法庭执行仲裁结果时,MMB公司的律师提出抗议,希望法庭能够依照Huffman一案(Hoffman Plastic Compounds, Inc. v. NLRB,联邦最高法院2002年裁决),免除MMB公司支付欠薪的义务。因为帕尔玛等人是非法移民。前面已经提到过,在Huffman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根据1986年《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IRCA),通过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获得工作机会的非法移民,不可以追讨欠薪。

和Huffman案不同的是,帕尔玛在获得工作机会时,并没有提供虚假证明。

第二巡回法庭要讨论的重点是:如果非法移民在获得工作机会时,并没有提供虚假证明,是不是可以适用Hoffman案的裁决?第二巡回法庭认为,Hoffman案的决议,适用于所有非法移民,不管非法移民是否通过虚假证明获得工作机会。因为非法移民不允许在美国就业,所以建立的是不受保护的雇佣关系,不管这是由于员工的错误造成的,还是由于雇主的错误造成的,都是非法的雇佣关系,所以非法移民不可能获得救济(如欠薪)。

根据第二巡回法庭对帕尔玛一案的裁决,加上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非法移民不可以获得欠薪。

非法移民可获得最低工资和加班费

案件名:卢卡斯诉耶路撒冷咖啡馆(Elmer Lucas, et al. v. Jerusalem Café, et al.)
案件编号:No.12-2170(第八巡回法庭2013年7月裁决)

2007年6月到2010年3月间,卢卡斯和其他五个外国人,在没有劳工许可的情况下,为耶路撒冷咖啡馆工作,其中有一部分人没有获得最低工资,而且所有的人都没有拿到加班费。根据法庭资料,这五个工人平均每周工作60到77个小时,按每周40个小时工作时间来算,实际上所有的人都在加班工作。平均计算,他们当中最低的时薪只有3.9美元。

2010年1月23日,因为被老板(Farid Azzeh)和经理阿拉兹(Adel Alazzeh)的侄子打,上诉人之一的马卡里奥(Feliciano Macario)打电话报了警。老板阿兹担心警察发现自己雇佣了非法移民,希望给马卡里奥500元私了此事,被马卡里奥拒绝。2010年1月,阿兹解雇了马卡里奥,并在2010年3月终止了和其他四个工人的合同,因为阿兹要他们表示并没有在咖啡馆工作过,被四人拒绝。

此后,卢卡斯等人对咖啡馆、老板阿兹、经理阿拉兹提起诉讼,认为后者违反了1938年《公平劳动标准法案》(FLSA)。被起诉后,阿兹则表示这些工人是自愿者,在问到工人获得的食品处理资格卡时,阿兹表示他申请资格卡,是为了让这些工人可以在咖啡馆里当志愿者。地区法庭则表示,阿兹的证词是“荒诞不经地编故事”。

最后,陪审团作出了有利于工人的裁决,地区法院裁定阿兹要支付卢卡斯等人最低工资、加班费、违约金和律师费。

在地区法庭败诉以后,雇主向第八巡回法庭提起上诉,认为因为工人没有身份,所以并不受公平劳动标准法案的保护,这一申诉被第七巡回法庭否决。第七法庭认为,雇主不可借用《公平劳动标准法》的名义,雇佣没有身份的外国人以榨取他们,这种行为是违反联邦法律的(29 U.S.C. § 216(b))。

在裁决中,第八巡回法庭也提到了Hoffman案,第八巡回法庭认为,Hoffman案中,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认为Hoffman公司要支付工人的欠薪,其中所谓的“欠薪”是指工人遭解雇以后到覆职这一段时间的薪水,联邦最高法庭认为Hoffman公司不需支付这部分欠薪。第八巡回法庭认为,Hoffman案涉及的欠薪时间段时,工人并没有实际工作,而在本案中,卢卡斯等人是在工作时没有获得最低工资和加班费,因此不可以Hoffman案的裁决作为参照。◇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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