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官员强奸4岁幼女 家长被迫15万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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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05日讯】云南官员强奸4岁幼女案,近日,在再审开庭之际,受害幼女的家长不得不面对艰难的抉择,接受15万元的和解赔偿,还是拒绝,但是法院再审判决中他们可能仍拿不到一分钱。受害人一家最后无奈选择了前者。

据大陆媒体报导,8月24日,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4岁幼女小浴在家附近的街边玩耍时,被郭玉驰掳至家中实施了强奸。

9月24日,在一审中,小浴的家人提出要求郭玉驰承担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误工损失、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5万余元,一审在被告人未做出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仍然轻判被告人五年的徒刑,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结果是被害人一分钱都没有赔到。

在公众的关注之下,10月17日,案件刑事和附带民事部分被昭通市中级法院发回大关县法院重审。而这次他们不得不选择“拿钱和解”, 如果拒绝,法院再审判决中他们仍可能拿不到一分钱。

再过几天就是小浴4岁的生日,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据小浴的父亲王先生介绍,性侵对小浴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尽管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但是孩子少有从阴影里走出来的迹象。“小浴仍然会在夜里惊醒或是突然哭闹,她只要妈妈,不要我,她甚至会指着我说:你也是疯子啊!”。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会员王守莉认为,孩子的心理问题如果没有长期的、有效的专业治疗,也许五年都恢复不了,等她长大以后还很可能会暴露更多问题。

康复性的心理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对于这个以丈夫外出打工为主要收入的家庭而言,几乎是不可能坚持的事情。“经济条件不可能维持对孩子长期的专业心理治疗。”小浴的母亲刘女士坦言。

困扰他们的不仅仅只是孩子心理治疗的问题。案件发生之后,不仅备受社会的广泛关注,更轰动了这个只有两万多城镇人口的小县城,成了街头巷尾的谈资。小浴的父亲已经打定主意,案件审理彻底结束之后,带着妻女离开大关。“去别的地方打工,只要没有人认识我们就行了。”

据刘女士介绍,一审之前郭玉驰家并未诚恳道歉,也未提出要进行经济赔偿,大关县法院一审也未支持赔偿的诉求。案件在公众的关注之下,迫于压力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之后,经法院2个多小时的对赔偿的金额进行非诉讼调解,如果拒绝,法院再审判决中仍可能拿不到一分钱,她们最终无奈只好同意15万元私了。

对此民众纷纷留言道,中共的法律早已无法可言,法律已经如同废纸,有权势的可以根据需要无法可以造法,也可以有法不依,官员强奸4岁幼女,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讲都不是15万能说得过去的,强奸4岁幼女畜生不如。

(责任编辑:吴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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