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夜总会扫黄现场党员发飙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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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3日讯】近日,中国大陆某电视台报导了这样一则新闻:云南昆明警方在一次扫黄行动中遭遇了一次某党员在现场发飙训警的特别场面。警察对一家夜总会的三陪小姐进行例行检查和问话时,一位自称是“党员”的男子突然冲出人群叫嚣道:“我是党员,我是四川省人大代表,我是来谈项目的,你们这么多警察呆在这里,我们怎么谈?”“你们昆明的发展还得靠我们商会,你们的市领导还不得靠我们!”“我是党员,招商引资不容易,你们这样做影响昆明的发展!”

这位型男的彪语是否让人觉得可笑至极,却又发人深省呢?如果他觉得党员身份特殊,能代表什么,那本应该以身作则,配合警察执行公务,而他不但不配合,还出面加以制止和干涉,更重要的是其身份与夜总会这样的场所根本是完全格格不入的。事实上,这位男子敢如此叫嚣,也足以看出这其中必然存在着官商勾结,贪赃枉法的丑恶勾当。在夜总会这样的场合中,一位党员意图利用与政府之间的利益交情来震慑警方,甚至无所顾忌的公然炫耀党员的身份以及背后强大势力的支撑,其言其行实在耐人寻味。

纵观中国大陆,各级政府、执法机构、党代表、商业投资方、项目负责人,这些维系在中共体制之上的角色本就是不可分割的,且所谓的合作也不过是对既得利益的权衡和瓜分。而让人倍感恶心的是,他们一伙结党营私,秘密分赃的地点竟然选在了这样一个充满肉欲和污秽糜烂的场所之中。由此,我们更加不难想像如此高官和党员究竟是些什么货色,而一味如此培养党员的中共政党,其内涵和实质又是如何。

然而,这类党员恐怕并非个别案列,此类事件也绝不是出于某种偶然或巧合。就在近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名为《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文章就足以印证党员作风问题存在普遍性。在文章中,针对党员腐化堕落,歪风助长的现状,中央提出了“六不准”的严格规定,比如禁止党校学员利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秘书“陪读”;不得利用公款进行海外旅游,必须在校内宿舍居住,在校内食堂用餐;要求党校学员的研究报告和论文不许由秘书和工作人员代笔等等。这些“不准”恰恰是暴露问题的最好例证。

对于早已充当中共喉舌的媒体,其报导的新闻无外乎两种,除了报喜不报忧之外,剩下暴露问题的报导中必然重点突出政府惩治、管理的魄力和功绩。然而如此关注并进行解决的态度正好也说明了问题存在的时间之久以及情况恶劣的严重程度。那么,如上“六不准”的规定如果也照此逆向解读,就可以看出党风问题绝非“一日之寒”,一系列的严格规定更不是只针对党内的个别“蛀虫”和“老鼠屎”。诸如利用公款相互宴请,带着秘书“陪读”之类的贪腐糜烂行为绝非今时今日的一时错漏,它必然伴随着中共暴力窃取政权的邪性一起滋生,必然根植于中共原本就充斥着腐化、堕落本性的土壤之上。如此说来,一个能培养如此党员的党校根本不是孕育德行兼备之才的高等学府,而是培植和助长歪风邪气,任其纵欲腐败的风流场所。

回头再看看陷入昆明夜总会扫黄现场的那位党员大哥,其“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以及毫无羞愧且趾高气昂的态度正好与党校学员的种种虚假糜烂作风交相呼应。在他们的眼里,夜总会才是学习党政、商讨国家事务的最佳场所,“三陪小姐”与所谓“秘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警察的任何公务都应该以党员的钱权交易及利益得失为上,谁也不能干预党培养的干部行使任何特权。

这样看来,扫黄现场敢于出头叫嚣的那位并不是脑子缺根弦的二百五,而是长久以来在培养他的党校里耳濡目染学出来的好模子。这副胆子就是党校教出来的,不把律法和廉耻放在眼里的轻狂之态亦是与党妈的教育密不可分。因此,对于党员究竟是什么货色,党的本质和内涵是为何物这样的问题已无需多言,且看其腐败堕落的种种行为和那般不顾廉耻的胆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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