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异议诗人被控“诈骗罪” 上诉改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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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万方报导)近日,四川知名异议人士、诗人李必丰在终审判决中,其刑期被改判为10年。去年11月,李必丰被以“合同诈骗罪”遭中共当局判刑12年,他当庭表示要上诉。

律师为李必丰作无罪辩护

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李必丰的代理律师马晓鹏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我是收到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说他们已将李必丰的终审判决书寄出了,其刑期改判为10年。我正在出差的路上,对方没有提到为什么减刑,我要等拿到书面通知才能知道。我一直在为李必丰作无罪辩护。”

现居住在德国的中国作家廖亦武表示,李必丰的“合同诈骗罪”是不成立的。“因为连受害人都没有:你说我偷钱包,可是你的钱包根本就没有丢!这叫什么案子?!”

四川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义工蒲飞对大纪元记者说:“李必丰案是个历史上罕见的、绝无仅有的构陷案。我一路在关注、跟进这个案子。经济犯罪应该有受害者,比如国家、组织团体或者个人,还应该有犯罪事实。然而这个案子没有受害人,在他被抓一个月前,他曾对我说,国保大队的人对他盯得很紧。”

蒲飞认为,中共对李必丰的经济构陷、判刑,是想籍此对中国大陆的持异议人士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2011年,四川绵阳警方以“经济犯罪”为由将李必丰逮捕。审讯期间,警方人员曾多次调查他从事民主运动的情况,其中包括调查他是否资助著名诗人廖亦武逃离中国。

廖亦武和李必丰都是“六四”事件之后作为民运人士被判刑的“狱友”,因有共同的文学爱好成为好友。中共怀疑廖亦武是在李必丰的帮助下逃亡德国的。

廖亦武在接受法广记者采访时否认了这一推测,“李必丰的确同我(逃亡)没有什么关联。”

在廖亦武的眼中,李必丰就是“一个很失败的诗人。他太失败了!他对自由的渴望可能比我还强烈不知道多少倍,他逃跑了多次。我是一次成功,他逃跑了七次,都失败了,有一次好像已经跑到缅甸了,结果还被缅甸人民军抓回来。他就是一个倒楣蛋,特别倒楣。但是,对自由的愿望很强烈。”

廖亦武认为,李必丰是一个自己七次试图越境逃亡七次失败的人,他不可能帮助别人逃亡。

李必丰

李必丰,四川诗人、小说家、六四政治犯。他写过几百万字的作品,但从来没有发表过任何作品。他的手稿曾被警察搜走销毁。

原为四川省绵阳市税务局干部。因参加“八九民运”,1989年7月5日被捕,并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刑5年。

1994年刑满出狱后,李必丰多次遭关押,没有正式工作。李必丰加入了非官方的基督教组织,并和教友们成立了“华人良心关怀行动组织”,在中国全国范围内对失业下岗工人和妇女、儿童生存现状等情况进行书面调查,发布调查报告,向国内国际提供资讯。

1997年7月,李必丰向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提供了绵阳数千名纺织厂下岗工人上街游行、发生大规模流血工潮的消息,因此被在全省通缉。1998年3月8日,李必丰被捕,4月6日被以涉嫌诈骗罪正式逮捕,同年8月24日,李必丰被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以经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四川省川东监狱服刑。

2011年9月,又再以经济罪名被拘捕、关押,被指资助廖亦武出逃德国。2012年5月8日开庭审判。廖亦武为李必丰发起公开呼吁联署信,征集国际作家签名声援。2011年11月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必丰上诉,终审判决,其刑期改判为10年。

廖亦武认为,在中共眼里,中国人过分地热爱自由,所以,自由在中国可以成为罪名。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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