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名律师要求河南信息公开 追问上访训诫中心

人气 1
标签: ,

【大纪元2014年0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近日河南多地被大陆媒体曝光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被质疑是新型劳教所后,河南省有关部门表态称“训诫中心”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在全省范围内排查清理。但目前排查结果尚未公布,大陆一批律师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向河南省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追问细节,或提出控告。

根据河南各地方政府网站显示,河南南阳、驻马店、邓州、新乡等地都建立了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遭大陆媒体曝光后引起外界关注。所谓训诫中心就是对上访人员进行“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访民在里面住居条件极差,没有床,吃喝拉都在一个小房间内,并且直接睡在水泥地上。

南阳市卧龙区政法委副书记曾向大陆媒体表示,“训诫中心”是按照上级精神逐级设置。河南南阳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人员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也称:“这是省里的统一安排”。不过河南省有关部门表态装得好像刚知道,并称“训诫中心”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在全省范围内排查清理。

河南官方表态至今已有一段时日了,但并未见官方的排查结果公布。目前大陆至少31名律师联署要求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六个方面包括:1、训诫中心的提议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分别设立了哪些训诫中心;2,审批和执行部门有哪些;3,各训诫中心的财政拨款、场地、人员配置的详细情况是怎样的设立训诫中心的资金来源是哪里?4,已被训诫公民的数量、原因、训诫期限分别是怎样的,训诫期间的权利义务和待遇怎样等等。

合肥的陈律师表示,主谋上访训诫中心者涉嫌犯罪。设置这样的“中心”,是违法劳教的借尸还魂,是非法截访的恶性发展,是实质上的非法拘禁,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等多种犯罪。 湖北武汉的一位时评者认为,“河南仅仅是冰山一角!我们应该呼吁全国律师一起参与,申请公开全国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详情!” 也有民众表示,请河南省一、二把手出来说话!这种庞大规模的黑监狱没有大领导发话是不可能建成的。

大陆社会心理学者谭刚强对此评论表示,“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实乃“黑监狱”,中央一直说把权力关进笼子,可被地方关进笼子的却是公民权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建立起来的“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限制信访人的人身自由,干的就是“黑监狱”的勾当。对于这种公然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更高一级的相关部门不能无视。

大陆律师表示这类黑监狱各地都存在,只是名称上叫法不同,有叫学习班、法制学习中心的,无论叫什么这样的机构都不合法。由著名维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等发起成立的“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去年11月19日就发表声明,首度就提出劳教问题提出国家赔偿问题,并且要求全面取缔法律制度之外的所谓法制教育基地、学习班、各类“黑监狱”等变相劳教,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声明还表示,尤其是1999年以后,为打压某一特定群体(法轮功),劳教措施更加泛滥。

去年12月10世界人权日,中国的律师值此之际呼吁整个世界来关注中国的洗脑班,关注其产生、制度设计及存在的法律依据问题。兰志学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表面上是劳教制度取消了,但比劳教制度有过之而不及的那种法外之地现在应该说是越来越猖獗。各地针对法轮功学员等办的洗脑班现在是风起云涌。他当时披露准备对洗脑班里边相关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而洗脑班受害者称之为“黑监狱”、或喻为“魔窟”。

人权日前夕,大陆维权律师江天勇、唐吉田、赵永林、王成及10位被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再次到黑龙江青龙山洗脑班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在此的于松江、石孟昌、陈敏等法轮功学员。

(责任编辑:谢东延)

相关新闻
大陆小学校改成洗脑班 近邻全然不知
中共推社区矫正 律师界为法轮功吁废“二劳教”
玉清心:破坏法制的“法制学习班”还要走多远?
黑龙江洗脑班外震撼一幕 齐声高喊:马上放人(音频)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