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朝河吉隆坡17日专电)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今天宣布,只要在大马经营制造业、饭店与陆路拖运业的公司行号,都可豁免机械配备及器材的进口税与销售税,视投资规模而定。
发展局(MIDA)表示,豁免数额介于500万至6000万令吉(约新台币4720万元至5亿6680万元),估计1500家公司获益。
同时,发展局自今年5月2日实施自我呈报机制后,也简化了作业程序,使原本需时4周才能处理的申请程序缩减到1至14天。
发展局解释,自我呈报机制是为了营造更良好经商环境,并可让投资者节省时间与经商成本,间接让政府方面推动更多加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