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夫:残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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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19日讯】残忍,对人而言,究竟是作为动物的天性,还是家族血统的遗传?是某个特殊社会的迫使,抑或是个人教育的缺欠。我们是不是可以套用托翁的一句名言--所有的善良都基本相似,而残忍却各自不同。

许多年前,我还在禁中时,母亲来信说--我的女儿【当时不到六岁,也不识生父】性格变得有点乖戾。比如,她会用一壶开水慢慢倒进小鱼缸,看那些鱼绝望挣扎又无路可逃,最后被烫死。母亲对此充满忧虑,老人在这一纯粹的孩提游戏事件里,看见了残忍。这使我忽然惊觫,我隐约意识到,几乎人类所有的残忍都具有一种游戏的表象,而多数的游戏中,都埋藏着一种残忍的本质。

当然,我不能不原谅我的女儿。一方面可以推诿她的幼小和父位缺失,尚未获得文明社会某些宗教式的护生教育,她只是在重复早期人类的原始野蛮。另一方面,我想起了我在那个边区小镇所度过的粗野童年,想起了我在这个国家所经受的全部残忍教育。当成人犹在主持或者默许各种变态的残忍游戏时,我实在羞于去谴责一个孩子。

我从四岁开始进入那个著名的十年,于是我天生就是个野孩子--没有幼儿院的正规学前教育,自然也缺乏什么益智的娱乐。乡村大孩子带我学会的第一种游戏,就是去田野抓癞蛤蟆。然后用泥巴糊一个小窑,里面铺一层生石灰,将癞蛤蟆关进去用稀泥封闭,上留小孔再注入冷水。生石灰遇水则发散,产生极高的温度,蒸汽袅袅中,一阵阵“呱呱”的受刑惨号由强变弱。汽散声绝,扒开泥窑,但见癞蛤蟆的丑恶皮肤完全剥离,露出初生婴儿般的晶莹胴体,在死亡中显出一种纯净的美丽。

如此残忍的游戏,最初又是谁来发明的呢?游戏源于摹仿,孩子们到底在摹仿什么?

若干年来,我几乎不断重复的一个梦境就是,我站在深秋的蓝天下,赤身裸体,抢着收集阳光过冬--那时的冬天太冷了。我看见残阳越过高墙,把我的影子夸张地贴在对面墙上,而电网的投影恰好横过我的颈项,使我的头颅在墙的画面上,像悬挂在枯藤中的一只摇摇欲坠的野果。

我在那一刻开始知道,残酷的现实往往需要残忍的心灵去适应。这一曾经真实的场景,因其起点的令人不寒而栗,在往后的平淡生活中,被复制成了经久轮回的梦影。我在对往事的转顾中,力图去找到我对残忍竟能熟视无睹的源头--我们从何时开始,把恶行和暴力视为情有可原且法无可惩的正常生活?

六岁,对,六岁时我是一年级的学生。1968年的初秋。放学集合,一个血气方刚的教师拆散大扫帚,给每个孩子发一根竹条。然后排队,去打强盗。当小街上走来我们这支武装童子军时,围着那个小偷的镇民们开始喝采欢笑。小偷被罚站在一个水泥圆管上,衣衫褴褛,裤脚挽在膝盖上,似乎刚刚下田归来,脚下是一双草鞋。我深刻记得这些细节,是因为我们的高度只能够到他的踝骨。大人们不断吆喝“打,打”,于是小镇的狂欢节开始上演。

村小的孩子从六岁到十六岁不等,倚仗大人的鼓励第一次可以打大人,无不心花怒放。那个中年小偷被无数竹枝抽得像陀螺一般跳动,在水泥管上来回穿梭仿佛一场没有尽头的舞蹈。事实上他无处可逃,所到之处带动的只是更密集的鞭笞和喧嚣。我清晰地记得他的小腿--那粗糙的还带着泥巴的皮肤,慢慢由红变紫,渐渐肿大发白一如半透明的萝卜。他不停的哀号,绝望地手舞足蹈,汗如雨下,双眼现出死亡的寒光。我挥了几下便因恐惧而悄然住手,而成人和孩子还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绝妙游戏中。最后,我看见他喉咙嘶哑只剩鱼唇般的无声张合,身体摇晃如失去平衡的风筝,在极限的一击下砰然栽倒……

在围殴时我们已经从大人的咒骂中知道,他只是在试图偷裁缝铺的三尺布时被抓的,他是乡下来赶集的一个农民。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我一直为此深深内疚。我总在想,他和我一样要面对人生的冬天,他的孩子还衣不蔽体,他实在没钱去给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儿增添一缕温暖,这时,他看见了那要命的三尺布。我每每想起这一画面时,内心的痛楚就在深化。走笔至此,我忽然泪流满面,我依稀可以确认,这,正是残忍教育的起点。

残忍,许多时候是难以分清其善恶性质的。我们在一个充满蚊虫的房间,紧闭门窗,点燃毒气,彻底消灭害虫,没有人会质疑这样的行为。那么老鼠呢?它传播疾病,盗窃粮食,当然也应该灭绝。至于灭绝的手段,一般不会被追究。

我十岁左右时被母亲送到了煤矿,那时父亲正经受被打倒后的各种体罚。他的同僚不堪忍受而自杀,母亲担心他的绝望而将我送去作陪,于是我开始生活在真正的工人阶级之间。那时的煤矿老鼠很多,每天经历死亡的井下工人没有娱乐,灭鼠则成了他们的闲情逸致。

他们用各种智慧的方式活捉老鼠,然后将生黄豆塞进其直肠,再将其肛门缝住。黄豆在体内发胀,痛不欲生的耗子在放生后开始疯狂乱窜,闯进它们熟悉的家撕咬同类,一场大规模的自相残杀壮观而刺激,比任何毒药更惨绝鼠寰。或者将鼠尾捆上浸透汽油的棉花,点燃后放手,再欣然观看那团狂奔的火球。我每每为此触目惊心的场景油然而生一种彻骨的恐惧,因为厌恶和仇恨,他们如此折磨鼠类--是代表人类的正义吗?

那么人类自身的相互残杀呢?纳粹对于犹太人的厌恶以及导演的屠杀,与此无异自不用举例。我们曾经对所谓剥削阶级的仇恨,似乎也不亚于此。我的故乡有个大地主叫李盖武,在土改时被愤怒的农民装在笼中,架在火上烤死。我们可曾分担那种灼痛,那是怎样一种漫长煎熬的死亡啊。如果再看看我们的刑罚史,了解凌迟和幽闭等等的含义,我怎能相信族类的理性。

我们从小所受到的教育就是——对敌人的温情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这种政治伦理观一直主导着我们的社会生活。被党人奉为金科玉律的英雄格言要求我们——对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敌人则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我们知道,情,是构成人性的基本元素之一,佛陀谓之有情众生。无情,则意味着我们只需要服从政治立场,摒除人之为人的底线思考和本能恻隐,对一切异己者【敌人】可以采用无所不用其极的惩处方式。

当自然界的益虫和害虫我们都难以真正分清时,那么我们如何又能正确区别同为人类的敌我呢?于是,最终的抉择和解释都只能归属于强权。最高当局宣称麻雀是害虫时,这些无辜的生灵就要被全体人民所驱逐。小鸟的天空骤然缩小,横遭屠杀,成群地累死于逃亡之路。鸟犹如此,人何以堪?平心回顾一下整个20世纪,所有曾经被我们命名为敌人的人,其中究有多少是十恶不赦的坏蛋。这些可怜的师尊、战友、亲人或邻居,随高深难问的天心喜怒而朝生夕死,有谁不曾体会过人世的残忍。

1976年我是小城初中的学生。那一年这个国家充满了各种内涵的哭与笑,史学家后来视此为一个可以断代的年份。那个冬天,我们被组织起来去参加一个公审公判大会——要枪毙一个叫杨文生的反革命。在那些含糊不清的判词中,我们隐约听出,这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人,其罪行原来是在上面抓了那四个人后,他依据传统演义小说的推理和经验,坚持认为这是一次宫廷政变。他不断到处演讲和张贴大字报,反对华的中央,号召人们要继续捍卫毛,坚决反对走资派的复辟。在此之前,他还是小城著名的造反派,当然,也肯定迫害过一些基层干部。

那时的死囚还基本保留古代的形式,人被五花大绑,读完判词即被插上写有罪名的尖锐木标。我看见那削尖的木片从他后领中猛插进去时,他呲牙咧嘴显得很痛苦,但喊不出声音来。我们一些胆大的孩子骑着自行车狂追囚车,就在城郊的田野上,他被掀了下来,踢跪在冻土上。行刑者熟练地在一米之内对其后背开枪,他猛然仆倒,卷曲的身体挣扎了几下,便永远地安静了,枪声似乎还在山谷里泛出回响。无数男女老少都在围观,杀人实在是像这个无聊社会的一场喜宴,死者的血正好成为大众调味的盐。有个成人去把尸体翻过来,并解开了他的衣服,我们惊奇地看见了左胸上的弹孔还在汩汩淌血,最后的余热袅袅飘散在寒冷的大地上。

一个生命就这样打发了。在此之前,北方还有个叫着张自新的女人,死得更惨。这两个人的罪名完全一样,但罪行的内容恰好又完全相反。我们可以称张是死于她的智慧和清醒,但杨却更像是因其愚蠢和迂执而死。问题是他们都是那个时代,敢于坚持思想和表达的人——不管后世如何评价其思想的正误。他们除了思考和表达之外,并未去组织造反杀人放火。是的,他们是以言获罪的人。而言论自由,是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要写进宪法的公民权利。但同样为了这点可怜的权利,张成了悲剧英雄,杨则永远还是小丑。

人在这个世界偶然地经过,因为五官六欲所能感受的短暂快乐,多数时候难免贪生。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要去与别的物种争夺生命的机会和空间,这种恶基于本能,我们常常无法去苛责--毕竟舍身饲虎那种宗教精神是圣徒英雄的情怀。但如果轮到人与人、族与族、国与国之间的生存竞争时,必然要遭逢彼此的算计、厮杀和战争,那么此中的人性底线是什么?在个人主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这些冠冕堂皇的大旗下,我们是否可以不择手段地放纵暴力而无须去顾虑末日审判。

我拿这样的问题来衡诸个人经历、亲友往事和所谓的民族史诗时,常常深陷困惑,不知其中伦理标高应该设在哪个刻度。草民拜天地,是要学会敬畏。君子远庖厨,是要心怀不忍。敬畏是要有所怕,不忍乃为培养爱。如果凡人皆知怕和爱,也许无须宗教,我们也可能超凡入圣了。问题是身处一个无神论国度,当科学原教旨主义被宣扬成某种普世价值时,当革命造反起义暴动洪秀全李自成都被塑造为英雄传奇后,我们到底还怕什么?一切世间法何能扼制本来潜在又被反复提倡的恶性。

1949年,身为小地主之子的家父,为了乱世逃生而投身于新政。他的家庭在土改中惨遭灭顶之灾,他却成为了另一个县的剿匪英雄。【见拙作《地主之殇》】父亲回避往事就像一个暮年潦倒的老叟,害怕邂逅青春钟情的恋人,但他的故事仍被我从一些幸存者的回忆中打捞出来。在那个嗜血的年代,他的出身要求他必须更加残酷这样才不被怀疑其忠诚。我相信在他设计诱杀那些山野悍民,和经手签令处决和他父亲一样勤劳致富的地主时,绝非出于他本意的选择。他并不愚蠢,他不会相信他那一刻的残忍是代表正义,但他清醒地知道,他哪怕偶尔流露一点温情,一定会成为别人对他残忍的充足借口。就像那些加入黑帮的小弟,要先去杀人表示坚定和忠诚一样--他别无选择。

他领导的剿匪队在平定了“文沙长暴动”后,某日活捉了十几个俘虏。县里命令押解进城,他只带了两个部属。匪徒被捆绑串联在一起行动,磨蹭到夜晚他们走进了荒无人烟的险境,极有可能被匪帮劫道。他的部下之一建议杀俘,向上级报告说匪俘逃跑被他们处决。他是头,他得承担责任,为了自己人的安全,他只好默许--部属先去解开绳索,要匪俘各凭天命逃生,他们三人在月光下点杀那些四散而逃的生命,能侥幸逃出他们神枪的大抵所剩无几。

这就是革命需要的残忍--我们的领袖早就用一串排比句,给我们诠释过革命的准确含义--“暴烈的行动”。我们早在孩童时代,这段怵目惊心的语录就被谱成了流行歌曲,整个国家都响彻着它恐怖的回声。在野蛮的旋律中,孩子们优雅地挥动皮带抽打出身不好的同学,逼迫老师吃屎,打家劫舍,虐杀着无数无辜的人们。我这一代,估计很少有晕血的人,因为在我们的少年阶段,眼中早就充斥着淋漓的鲜血,对许多人生惨酷,早已见惯不惊。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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