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巍命案被告改判误杀并减刑

被告上诉得直 故意杀人改误杀 无期徒刑减至7年 死者家人质疑中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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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01日讯】 (大纪元记者邱心清温哥华报导)2002年中国女留学生赵巍被杀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6月30日宣判被告李佳明上诉得直,罪名由故意杀人改判为过失杀人,刑期由无期徒刑改为七年监禁。赵巍父母发表声明,对判决表示“不能接受”,并对中国的法律产生极大的质疑。
  
这项裁决显示,虽然上诉法院认定李佳明(曾用名:李昂)杀害赵薇,但法官考虑到两人的男女朋友关系,及卧室内的争吵,而推翻原判“故意杀人罪”。减刑后,李佳明将可以在2016年6月出狱。

NDP对判决表示失望

一直协助赵薇家人的省新民主党(NDP)星期一召开新闻会,对判决表示失望,并感同身受赵薇家人的痛楚。
  
省议员关慧贞表示,虽然赵家仍然希望寻找公义,不过由于今次判决已经是终审,暂时未知道他们还有什么可以做。
  
曾经去过北京了解案件进展的姚永安介绍说,两次庭审都不对外,这次上诉案在审讯时,只允许死者与被告家人出席,而李昂父亲是中共军队的高官,庭审现场,李昂父亲的上司也出现在法庭里。
  
姚永安表示:“家人曾经问过法庭,是否收到任何新证据,法官回答说没有。因此,法院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对证据作出自己的解释,并做出不同的裁决。”

赵薇母亲:对中国法律极大质疑

赵薇母亲杨宝英在法院宣布裁决后发表声明称,裁决“令人无法接受”,他们对中院的裁决觉得公正,而高院裁决却颠覆了他们的想法,“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在我国是法权交易,权钱交易。”并誓言将继续“我们的漫长而艰苦需求正义之路。”
  
不过,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决是终审,是否能够寻找到公正,姚永安表示他对此不乐观,认为可能性很低。
  
赵薇命案因是中国留学生在加拿大被杀,而引起国际关注,中国司法系统的腐败与不公也再次引起关注。另一位协助赵薇家人的活动人士Gabriel Yiu说,被告提出上诉后两年,北京高院才做出裁决,而通常仅需要几个月。

赵巍命案

赵巍命案发生于2002年10月,当时男友李佳明报警指女友失踪,10日后,赵巍尸体在Mission被发现藏于行李箱内。3日后,李佳明离开本国返回中国,其后被中国警方拘捕。
 
加国虽然多次提出引渡李佳明返回受审,但由于加中无疑犯交换条约,所以遭中方拒绝。其后加中达成协议,中方保证不会判处李佳明死刑,本国警方向中国提供相关案件资料,中方正式起诉李佳明谋杀罪名。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27日,裁定李佳明谋杀罪成,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113万元人民币。其后,被告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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