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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通过 非核家园送交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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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经济委员会8日联席审查“非核家园推动法”草案,民进党在人数优势下,以8比3表决通过民进党版第4条条文,条文规定未来不再核发新核电厂执照,已领执照到期者,则不再展延。若本项法案三读通过,等于宣告核四厂不得运转,现有三座核电厂也不得延役,并预计2025(民国114)年台湾就会达成非核家园。

立法院初审通过的“非核家园推动法”草案第4条条文规定,“自本法施行日起,依原子能及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申请供发电用核子反应器之建厂及使用执照,应不予核准,领有前项执照到期者,不再展延”,意即核四不发照、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

不过国民党立委提出异议,反对民进党在朝野无共识下,强行表决初审通过。国民党立委黄昭顺表示,她并非反对非核家园,但草案内容攸关国家能源政策重大改变,若核四不启动,核一、核二、核三也如期除役,恐出现供电缺口,她要求经济部在条文内但书说明,当发生能源供应风险以及能源价格受到极大冲击,须要由行政院提出政策调整,经立法院审议,不受第一项第二项之限制。◇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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