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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尽力助昇丰12号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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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1日电)农委会渔业署长蔡日耀下午表示,7日行经菲律宾邻近海域遭菲国扣押的昇丰12号,是合法可在太平洋及印度洋作业渔船,外交部正尽力交涉争取平安返国。

蔡日耀说,昇丰12号5月7日遭菲国扣押案,有媒体报导菲国官员透露此船登记渔场在印度洋,应从南海通过,而不是从巴丹群岛;另称疑似多年前盗渔被罚20万美元未缴逃逸,因而被菲国扣押。

实况未尽如报导所称,蔡日耀说,渔业署已查证,昇丰12号是核准可赴印度洋捕捞鲔鱼(全年)的渔船,同时经渔业署核准,可在太平洋黑鲔季期间(3到7月)在太平洋捕捞黑鲔。

是否于多年前盗渔被罚20万美元未缴逃逸,渔业署则查无所悉。

蔡日耀说,鲔旗鱼类是高度洄游鱼种,目前包括印度洋及太平洋都已有国际渔业组织加以管理,任何渔船在相关洋区域作业,都需登录该渔业组织白名单,并取得船旗国许可始得作业。渔业署调查,昇丰12号都已登录在印度洋及太平洋区域渔业组织的白名单上。

渔业署除于104年许可昇丰12号于印度洋作业,今年3月9日审查通过,许可该船申请104年度赴中西太平洋捕捞太平洋黑鲔。

蔡日耀强调,昇丰12号欲经过台菲重叠水域赴中西太平洋捕捞黑鲔,并不意外,渔业署已经提供外交部昇丰12号未减速航行的航向与航速资料,外交部尽力与菲国交涉中,希望尽速协助昇丰12号得以返国。

“昇丰12号”渔船总吨数36.13吨,全长19.56公尺,在5月6日9时25分由东港渔港出港,船上有2名台籍船员及4名外籍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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