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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囤房税制负荷重 办自用住宅节税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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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湾台北报导)《地价税》于11月即将开征,相关话题备受瞩目,而外界普遍认为,2016年重新规定地价将使公告地价大幅调高,加上还有《房地合一税》、《囤房税》陆续上路,尤其多屋族首当其冲,针对自用住宅的相关规定繁多,令民众想节税往往不知从何下手。

信义地政士联合事务所表示,想办理“自用住宅”达到节税目的,应掌握4大重点:办竣户籍登记;无出租、供营业(包括执行业务);有自住事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不超过3间。

信义地政士联合事务所专案经理林以德表示,办理自用住宅可节省即将开征的地价税,也可借机检视家中持有的不动产,对于2016年即将调整的《地价税》、《房地合一税》也都可能产生有效节税效果。

他举例,北市松山区饶河街30年公寓建物30坪、房屋现值20万2,200元、土地29.25平方公尺、102年申报地价7万464元,如果非住家用,《房屋税》、《地价税》最高需缴纳2万7,889元,如果办理自用住宅,则共只需缴纳6,548元,另外日后出售时若适用房地合一新制还可扣除400万元、超过400万元以上适用10%税率,直接省下上万元以上的税费。

但是,不同税负针对自用住宅定义有不同规定,要同时节税,务必符合上述4大重点,否则可能省了《地价税》却让其他税负受到影响。如直系亲属设籍符合《地价税》自用住宅要件,却不适用房地合一新制的自住房地要件。◇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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