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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基法三读 7天国假被砍

劳团6日在立法院外高举民进党立委看板,高喊拒砍七天假,要民进党立委“拒绝党意、顺应民意”。(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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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院会6日处理攸关“一例一休”、“砍7天假”的《劳动基准法》修正案,法案在朝野争议中三读。代表原本应放假的孔子诞辰(9月28日)、国父诞辰(11月12日)、蒋公诞辰(10月31日)、革命先烈纪念日(3月29日)、台湾光复节(10月25日)、行宪纪念日(12月25日)、开国纪念日之次日(1月2日)等7日,等于全部被删除。不过为给雇主缓冲期,本条文自明年元旦起施行。

《劳基法》三读后,规定工作满半年未达一年者,就享有三天特休假,满一年有七天,满两年未满三年十天,满三年未满五年是十四天,第五年到第九年是十五天,第十年起是十六天,逐年增加一天,三十天为上限。

立法院6日处理《劳基法》修正案,一早国民党立委便占领主席台,历经数次协商后仍破局后,蓝营痛批民进党毫无诚意,双方一度在主席台爆发严重推挤冲突,绿营成功抢回主席台。经表决,立法院长苏嘉全宣布,院会将处理《劳基法》结束;随后进行逐条讨论、表决。

对于许多民众质疑,民进党过去支持7天假,为何现在却砍7天假?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解释,在每周工作40小时、却没有配套的不合理状况改变前,民进党主张须先把7天假还给劳工,现在民进党有周休两日的版本,所以才砍7天假。黄伟哲强调,对劳工的福利来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有人主张“周休两例”较好,也有人说法国的“周休三例”更好,但改革是一步步的,现阶段用一例一休的方式,让劳工有选择放假或加班的权利是比较好的。

国民党立委林为洲则认为,国民党过去提出40工时、只有一例,主张要砍掉7天假,民进党全力反对;但民进党上台后,一样40工时、仅改为一例一休,却可以强行把7天国定假日砍掉。他强调,究竟哪种方式比较好,应该先进行讨论,但悲哀的是跟本没有讨论空间,这真是台湾的悲哀。

对于7天假会增加台湾企业成本、降低企业竞争力的说法,时代力量总召徐永明不以为然地表示,从劳动部的资料显示,台湾每家中小企业平均聘用6.18位员工,若以一天工资1,153元、7天假全数出勤来计算,雇主每年增加成本4万9千多元,平均每月增加4,156元。

徐永明质疑,要以每个月增加4千元为由,砍掉劳工的7天假,“这样就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吗?”“用这个理由去砍7天假,真的能说服人民吗?”

不过最终民进党挟人数优势,仍让《劳基法》进行三读。国民党团总召廖国栋随后召开记者会说,非常遗憾民进党仍执意要让法案通过,这是立法院最黑暗的一天,国民党要向劳工说声对不起;蓝委江启臣也说,从一例一休可看出民进党政府的发夹弯,这是台湾宪政史上最大危机,因为民进党用假协商、真暴力,多数暴力的投票方式要强过,国民党已竭尽所能阻挡,但还是挡不住。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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