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翻版 新疆周远案终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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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8日讯】与聂树斌案有着多处雷同之处的新疆周远案,在事主十多年的持续申诉之下最终得以再审。12月7日,周远的母亲李碧珍终于拿到了新疆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十九年前,周远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新疆伊犁法院判处死缓。十几年来,周远不断喊冤,母亲坚持上诉,如今终于看到了希望。

官员一句话 周远速速被抓

据财新网报导,12月7日,在新疆高级法院,李碧珍拿到了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决定书以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为由,指令新疆高院对周远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一案进行再审。

事件起因于上世纪90年代。当年,新疆伊宁市不断发生歹徒夜潜民宅或女生宿舍侵害和威胁女性的恶性事件,多达几十起,案件一直未能破获,当地人心惶惶。

据当时的《伊犁日报》报导,伊犁州地委、伊宁市委官员对此批示,要求从速侦破,从重惩处犯罪分子。

1997年5月16日凌晨,伊宁市第三中学女生宿舍又发生一起类似案件。次日,27岁的伊宁青年周远从家中被当地警方带走。

证据漏洞百出 周远屈打成招

报导说,在伊宁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一间半地下室里,周远度过了改变一生的4天4夜。周远称,警察对他实施了严酷的刑讯逼供,5月19日晚间,他被迫承认5月16日伤害女生的事是其所为。至21日,周远承认作案38起。

尽管周远认罪,伊宁警方始终没能找到一件作案工具,整个案件没有受害人的指认,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指纹、脚印。能够证明周远有罪的只有他在警方的口供和两段作案现场的指认录像。

随后,案件移交伊宁检方,周远开始喊冤。更令人讶异的是,周远被抓后,类似案件依旧发生。

1998年,在周远案一审期间,一个名叫霍勇的疑犯被抓获。霍勇供认的作案手段、作案对象与周远案极其相似。次年,霍勇被判处死刑,后被执行枪决。

霍勇落网后,类似凶案再未发生,笼罩在当地的恐惧阴影终于消失。然而,周远的命运却依然未能改变。

母亲十九年申诉 案件终现转机

从1998年8月至2000年11月,周远被伊犁中级法院三次以犯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课以重刑,两次死缓,一次无期。即便新疆高院和伊犁州分院曾经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也没能改变周远的命运。最终,新疆高院终审判处周远无期徒刑。

2010年3月,一直奔波不息的母亲李碧珍经律师帮助,终于为他赢得了一次宝贵的再审,早已认命的周远心生一丝希望。

但2011年12月,新疆高院将原审判决认定的周远所犯的五起犯罪事实改为两起,再次认定周远犯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新疆高院的再审判决书终于承认,侦查机关“没有收集到指纹、脚印、毛发、作案工具等直接证据”,没有受害人和证人的指认;但又辩称通过报案记录、现场勘查笔录和周远的供述等足以认定两起犯罪事实系周远所为。

而此时,周远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刑期已减至十五年四个月。判决结果距离刑满释放只有半年。

2012年5月21日,周远刑满出狱。几年来,他四处打短工度日。年逾古稀的母亲,继续着十余年来的申诉。

2016年11月18日,当李碧珍在电话中得知案件将再次重审的消息时放声大哭:“快二十年了,法官换了一茬又一茬,而我的生命是有限的。我的娃以后怎么办啊?”

中共司法黑幕重重 冤案错案遍地

周远案可谓是聂树斌案惊人的翻版,具有太多相似的情节,同样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同样的证据不足、漏洞百出;同样的官员下令从快从重处置;同样的父母长年拚死申诉、却处处碰壁。这些惊人案件,反映出的是中共无法无天、视生命如草芥,而民众有冤无处诉。

时评人蔡慎坤在聂树斌被改判无罪后表示,让人沉重的是,如今还有多少类似的冤假错案被各地严严地捂着盖着?还有多少类似的冤假错案正在各地频频发生?还有多少无辜者遭诬陷被栽赃甚至被剥夺了生命?每一起冤错案件的背后都存在着一系列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冤错案件的源头除了刑讯逼供,最关键的是司法失去了公平和正义,如果中国的司法改革不启动,冤假错案还会层出不穷。#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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