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砍劳工7天假 台立法院决议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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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2015年劳动部修改《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删除了劳工7天假日,引发劳团抗议。立法院院会8日决议,将引发争议的《劳基法》施行细则退回行政院,并要求2个月内修正或废止。对此,劳动部表示尊重立法院决定,并强调会将此案交由新任劳动部部长处理。

去年劳动部修正《劳基法》,将劳工法定工时由双周84小时减为单周40小时,但同步修正相关配套,删除劳工包括孔子诞辰纪念日、台湾光复节等7天假,国定假日从19日调整为12日。

对此,立法院院会8日决议,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相关规定,通知劳动部修正《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若行政机关在2个月内未做更正,该命令失效。◇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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