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被廉署起诉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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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建鹏香港综合报导)廉政公署昨日发出新闻稿,指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涉嫌向立法会隐瞒从黎智英接受1笔港币25万元的款项,落案起诉他1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梁国雄获准保释,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控 罪指梁国雄涉嫌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身为公职人员(立法会议员),在执行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 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隐瞒他于2012年5月22日透过Mark Herman Simon接受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一笔港币25万元的款项。

廉署发出新闻稿的时候,梁国雄正在立法会大会发言。他之后向记者表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表示仍未决定会否参选9月的立法会选举,不评论会否有影响。

立 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早前调查多名议员怀疑收受捐款事件,其中根据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登记册,梁国雄申报收受80多万捐款,但主要来自社民连及四五 行动,他被投诉涉嫌在2013年及14年收取黎智英另外两笔共100万元的捐款但没有申报,委员会最终以4比3裁定投诉不成立。有消息指廉署控罪所指的捐 款,与委员会调查的不同。◇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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