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老虎伤人案 家属提交两新证据 索偿2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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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朴综合报导)备受关注的北京八达岭老虎咬死游客事件,12月19日在北京市延庆区法院开审审理,择日宣判。伤者已向法院提交了两项新证据,并据此索赔偿218万元。

当天,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老虎咬死周某某(女),和咬伤周某某之女赵女士案。庭审当天下午2:18结束,历时近6小时。

案件发生在去年7月23日,赵女士和丈夫、孩子、母亲4人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自驾游览。然而在老虎园内,赵女突然下车,被老虎拖走咬伤,其母下车救女,亦遭老虎袭击。

事件导致赵女士受伤,其母伤重不治。一个月后延庆区政府公布调查结果,称赵女士及母亲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规则,导致受伤及死亡。事件非安全责任事故。

但据中新网12月20日报导,伤者赵女士称,已向法院提供了两项新的证据。

一是动物园此前被延庆安监局处罚过,原因是动物园安全警示标识不足,缺乏应急预案,缺乏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

二是赵女士一方认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和延庆区八达岭镇政府存在直接利益关系。“我们认为去年8月公布的政府调查报告有偏袒动物园的嫌疑。”

据延庆区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案件中原告方认为,被告提供的猛兽区“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项目设计存在的缺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被告仅看重商业利益,漠视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安保制度极度缺失,无应急预案且没有及时有效救助。

原告方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被告对周某某的死亡及赵女士的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周某某死亡产生的全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9万余元;要求赔偿原告赵女士70%的整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

据悉,死者家属去年起诉动物园索赔150余万,但双方未达成一致。

赵女士对陆媒说,若此次庭审判决不满意,她会坚决上诉。#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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