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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法》修法 台环团吁排除霸王条款

环保团体21日召开记者会,针对《空污法》修正草案中规定,主张应删除“会同”二字,避免成为“霸王条款”,使空污问题无法真正改善。(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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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近年台湾空污问题日渐严重,引发台湾民众关注,立法院拟在明年1月加开临时会处理《空污法》修正草案。对此,多个环保团体21日召开记者会,针对草案中规定,工业污染源总量管制,环保署应于建立污染源排放量查核系统及排放交易制度后,“会同经济部”分期分区公告实施,环团主张应删除“会同”二字,避免成为“霸王条款”,让空污问题无法真正改善。

美浓爱乡协进会理事李永龙表示,早在1999年时,环团便要求政府在高屏地区实施总量管制,但是因为环保署需要“会同”经济部,使计划2015年才落实,延宕了16年,“若不是需要‘会同’经济部,高屏居民早就可以呼吸干净的空气了。”

立委陈曼丽表示,《空污法》施行至今已死四十余年,台湾对空气品质不能仅停留在污染防制,应更进一步思考追求干净清新的空气品质,她建议可参照《美国空气清净法》,将台湾现行的空气污染防制法更名为“空气清净法”,包含划设空气品质维护区、提高地方空污费分配比例、总量管相制相关规定由会同改会商等,并同时更名为“空气清净法”。

至于“会同”争议,陈曼丽坦言,会同要等到人家同意,“会商是跟你讲了,同不同意是你的事”;环保署在环境品质控管上,应有更积极的主动权,这是环保署的业务,这部分她会把会同改会商,也会不断要求政府对和健康有关联的事务要积极掌握。◇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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