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童养媳”的故事 12岁被卖14岁当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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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顾晓华采访报导)9岁时,母亲杀死父亲离家出走成孤儿;12岁时,被大伯卖给河对岸的陈家,被迫生两孩子,8年里4次逃跑,多次抓回被打;28岁时,她离婚重获新生,为了让参与买卖婚姻的大伯与姑夫、强奸当时还是幼女的“丈夫”受到应有的惩罚而走上维权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金华村马泮艳,也是现在网络上广传的重庆“童养媳事件”的当事人。

马泮艳的遭遇受到外界以及媒体的关注,大纪元记者采访到当事人,她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而且她的姐姐与妹妹,特别是她的妹妹完全走的是她的老路,目前她与妹妹在广东打工抚养远在湖北患有精神病的母亲,只有她勇敢地站出来进行维权,她的姐妹则希望安静地过她们的生活,不希望被外界打扰。

母亲打死父亲后被打出家门 姐妹成孤儿

1997年5月16日,马泮艳患有精神病的母亲用锄头把自己的丈夫打死,村民报警,最终母亲被送入当地精神病院一个月后放出。

马泮艳对大纪元记者表示,自她记事时母亲已是一位精神病患者,母亲到山上砍柴,会坐在那里又唱又哭,她的父亲(马正平)经常上山殴打母亲,她表示,母亲的精神病不知是不是父亲给打出来的。

她还表示,出事当日,母亲被村官以及当时的“民兵”暴打了一顿晕过去,后被送入精神病院,由于是精神病患者而未被追究定罪。

母亲出来以后她们一家四口人住在奶奶家里,并且与大伯一同生活。而在她母亲离家一个月的时间里,正赶上家里收麦子,无人干活,大伯借来100元(人民币,下同)请人干活。

母亲回来后不久,借款男子上门索要100元,她的母亲不给,有一天早上男子再次上门要钱,马泮艳的大伯手拎着啤酒瓶追到正在上厕所的母亲,大伯对着母亲头部将啤酒瓶子砸过去,母亲随即跪在地上求在一旁的借钱男子替她向大伯求情不要打她。

马泮艳说:“当时他的大伯根本不停手,还捡起石块打我妈,在大伯捡棍子的时候,我妈趁机跑了,往我四姨家的方向跑了。”

她的母亲就这样被其大伯打走后再也没有回来,姐妹三人成了孤儿,当时姐妹分别只有12岁、9岁、7岁,最终寄养在大伯家里。

12岁被卖给29岁男人 14岁产下女儿

姐妹三人在大伯家里也未过上普通孩子的生活,上学的权利也被剥夺,马泮艳表示,当时村官告诉大伯她们姐妹可以免费上学,但是大伯一口回绝。

于是,姐妹们成了大伯家的劳动力,喂养11头猪、干农活等。她们悲惨的命运在她们12岁时开始。

马泮艳到了12岁,她的四姑夫与姑姑多次向她提出,河对岸有一陈姓家里生活条件不错,儿子陈学生在福建打工挣钱,让她嫁过去,遭到马泮艳的拒绝。

“后来,姑姑他们根本不和我提这事,而是直接和大伯、奶奶商量这件事,后来才知道他们还骗我说陈学生当时只有16岁。” 马泮艳说。

2001年1月,陈学生领着村官、亲戚以及一辆大车来到马家,与马家的亲戚一起将反抗的马泮艳强行架到陈家,马泮艳表示,当时所有人都劝她“嫁”过去,包括已被嫁人的姐姐也劝她,将来长大挣了钱就可以获得自由。

随后,马泮艳被陈学生带到福建,在三个月里,陈学生强奸了马泮艳,她说:“我反抗,他就打我。”

她还表示,她是被逼卖到陈家,对他们只有恨,在陈家受到虐待,陈学生经常殴打她,在床头上会放有一根半米长的粗木棍,无缘无故地就会被陈学生暴打一顿,其婆婆也是天天骂她,动则抬手一记耳光打过来。

由于马泮艳年纪太小无法在福建找到工作,为了防止她逃跑,陈学生让亲戚将她送回重庆家里,她则趁机逃到大伯家里,这是她第一次逃跑。她还到公安局去报案,当时警方也进行了检查证明她已不是处女,但是由于大伯谎称她已嫁给陈学生,派出所据此判断这是一起家庭纠纷,导致马泮艳逃婚失败。

马泮艳在大伯家里呆了半年后,陈学生年底从福建打工回家,把她带走毒打一顿,禁止她离开家附近100米的范围,即便是上厕所,陈家也会有专人看守,防止她逃跑。

2002年9月,14岁的她为陈学生产下一名女儿。

马泮艳透露,她在大伯家待的半年时间里,陈家给大伯每月100元,作为生活费。她后来还得知大伯将她卖给陈家获得3000元和500斤小麦,但是陈家说给了马家7000元和500斤小麦。

8年里4次逃跑 10年后才知自己登记结婚

马泮艳在2001年至2008年的8年时间里,她不断地寻找机会逃跑,2004年逃跑而被陈学生再抓回。

2006年,马泮艳再次与陈学生到福建打工,当时她跟陈学生的表弟学做服装,但是不给她工钱,7月下旬,身上只有12元钱的她趁吃饭的机会逃跑,跑到相邻的城市,在一家私人服装厂打工住下来,但是她做了十多天后还是被抓回。

8月3日,她从工厂出来吃早餐,碰上开摩托车拉活的陈学生妹夫,她觉得不对赶紧跑回厂里,跟同事说了这件事,同事给了她20元钱,叫来一辆摩托车让她赶紧跑,当她再次走出厂门口时,陈学生的妹夫已堵在厂门口,她坐上摩托车要逃跑,但最终还是被对方抓回,带到了陈学生那里。

她自然又是被一顿暴打,当时陈学生要把她给打残废,让她以后再也不能逃跑,以前学服装的老板娘说情才幸免,之后她又被送回重庆老家。

回到老家后她再次逃跑到姐姐那里。有一天早上她带着姐姐的女儿出去玩,正值陈学生带着10个人来抓她,原来是她大伯通风报信,她当时拚命反抗,姐姐也向警方报警,但是陈学生说报警也没有用,警察早已收了他们2000元,她再次被强行绑架回家。

回家后的第二年,2007年6月,马泮艳又产下一个儿子。

2008年,马泮艳再次萌生逃跑的念头。6月14日,她向大伯要了400元钱,跑到县城里,由于惦记孩子,在县城里找了一家茶楼打了两个月工,之后给孩子买了奶粉、衣物等偷偷放在家门口,从此,她彻底离开了重庆,到广东与妹妹一起打拼。

她说,最初她与妹妹由于还是未成年,只能在私人的小厂做工,等到了年龄才去了一家正式的公司,由于她与妹妹都未念过书,只能在最底层靠苦力挣钱。

2011年,马泮艳回了一趟重庆老家,想与陈学生离婚,她去找过当地政府,发现自己的户口已经迁至陈家,而且两人还办理了结婚证,这一消息让她大吃一惊。

她表示,她根本不知道办理了结婚证,不过她想起2007年9月,有一次带着儿子落户口,当时特意两人还照了一张相,说给儿子落户口用,结果没想到陈学生暗地里将她的户口迁到陈家,并且办理了结婚证。

她找陈学生要求离婚,受到威胁,而且陈学生还让她拿出10万元才可以离婚,她又找当地政府希望帮助解决,依旧无果。无奈的她在网络上联系各大媒体,向他们曝料自己的经历,仍然是石沉大海。

终于获自由身 但尘埃未落定

马泮艳不停地寻找各大媒体,她还将陈学生告到法院要求离婚,五年来都无音信,但是2016年5月,《京华时报》的记者采访了她,并且为其进行了报导,这成为她的命运转折点。

她透露,《京华时报》5月26日进行了报导,5月27日,当地法院与她联系让她回老家协助调查,6月1日她回到重庆,6月3日晚,陈学生被当地警方抓回重庆,双方签定了离婚协议。

她表示,离婚当天晚上法院有4人找她谈话,让她不要孩子,并且劝说她为了孩子不要控告陈学生,声称孩子长大会恨她一辈子等,她在多人的劝说之下,签了离婚协议,终于为自己找回了自由身。

她说:“本来,我是想要大女儿,但被他们四个人连番劝说,我也就算了。陈学生家也不同意我要孩子,要求我净身出户。法院支持他们,我只能这样。现在想想,我很不甘心。我快三十了,一无所有,不但没有正常的家庭,连亲人朋友都没有,更没有正常人的人生。我有生我的家乡,却没有家,没有房子。我回到巫山县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她还表示,最重要的是陈学生的强奸罪,以及她的大伯等亲人所犯下的罪未得到应有的惩罚,数月来,她不停地到各级部门进行维权,结果都互相踢皮球,她目前只有借助媒体的力量来替她伸张正义。

她还透露,2013年她找到了失踪多年的母亲,母亲被大伯打跑之后,在重庆与湖北两地被两名老光棍欺负,替他们生下了两个孩子,之后都将她的母亲打出家门,最后那名光棍还将其母亲的户口注销,谎称母亲死亡。

她表示,目前她的母亲经过治疗后,精神病症状有所好转,她与妹妹合伙在湖北神农架给母亲租了一间房子,两人共同承担抚养母亲的义务,由于母亲没有户口,因此无任何福利保障,当地政府视而不见。

马泮艳虽然获得了人身自由,但是今后的人生道路将如何去面对,心灵的创伤是否会得到愈合不得而知,她表示,希望能够看到正义到来的一天,她目前也唯有拚命打工,好好地抚养母亲。#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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