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厅官收贿4305万获刑12年 曾狂买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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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22日讯】山东省粮食局前副局长王传民日前以受贿4,30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罚400万元(人民币,下同)。王传民曾花了三千多万元买玉石,后来才知买的都是地摊货。

12月21日消息,据指控,2007年至2018年,王传民利用担任山东省邹平县县长、中共邹平县委书记、山东省粮食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获取扶持政策优惠、建设项目配套费减免、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4,305万余元。

据报,王传民表示不上诉。

现年53岁的王传民曾任山东省邹平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县长等职;2006年1月任邹平县县长;2008年1月任邹平县委书记;2013年6月转任山东省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8年2月落马。

中共中央纪委官网11月8日曾发文披露,王传民受贿、索贿金额巨大,却还欠着一屁股外债,原因是其痴迷于收藏玉石和紫砂壶。2010年至2013年,王传民曾多次从玉商张某手里购买大量玉石,价值达三千多万元。

当初,邹平县某公司老板崔某曾答应为时任邹平县委书记王传民购买的玉石买单。不过,2014年,王传民调任山东省粮食局副局长不到一年,崔某突然翻脸找他讨要之前给的钱。王传民也因此欠下了巨额的债务。

为了偿还债务,他四处找专家鉴定几年来攒下的玉石以便卖个好价钱。专家却说,这些玉石都是低档货、地摊货的档次。

2015年,王传民又打算“投资”紫砂壶,幻想以此翻盘。2015年至2017年,王传民前后购买了两千多把紫砂壶。为此,王传民再次向多人索要现金,对送上门的黄金、名表等也都来者不拒。但是,最终在紫砂壶拍卖会上,他还是一把壶都没能卖出去,原来其倾尽所有买来的紫砂壶也都是赝品。#

责任编辑:庄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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