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圣武:连辩护权都剥夺的国家没资格谈法治

——评刘正清被吊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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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27日讯】震惊的得知中国备受尊敬的人权律师之一刘正清律师被指控危害国家安全,并被拟处罚吊销律师证。更震惊的是,吊销刘正清律师证的依据是刘正清为著名政治犯张海涛、李姓法轮功学员辩护的辩护词。

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把律师的法庭辩护言论作为吊销律师证的处罚依据。这起事件是中国政府在两个月内依据律师法庭辩护言论对律师进行的第三次迫害。

2018年10月份,中国政府以曾武律师、胡林政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为由,对他们分别处以停业六个月的处罚。

对在法庭辩护中不遵从中国政府的“教导”,而坚持行使独立辩护权利的律师予以迫害,是中国司法系统重建以来一直存在的问题,是“人民政府”的优势。但是,为了维护国际形象以保护对外贸易大局,中国政府此前总会借口别的理由迫害坚持独立辩护的律师,比如对文东海律师的迫害就借口文东海在法庭上拍桌子扰乱法庭秩序;比如对祝圣武律师的迫害就借口祝圣武微博言论危害国家安全。

但是最近两个月来,接连发生了以律师法庭辩护言论为迫害的直接依据的事情。这表明中国政府在经历了持续十年的政治大倒退之后,认为自己已经不再需要关心自己的国际形象了,不再需要遮遮掩掩装样子了。

以律师的法庭辩护言论作为迫害的依据,不只是严重的侵犯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和《律师法》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律师独立辩护的权利,而且剥夺了《宪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刑事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基本人权。

获得辩护的权利意味着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有权获得独立的辩护。中国政府强令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必须符合官方要求,就是剥夺被告人受辩护的基本人权。被告人是否有罪,律师有权作出独立的判断,并独立的发表观点。不能独立发表观点的人不是律师。既然中国律师不能独立辩护,那么中国的司法审判就不是司法审判,而是中国政府组织公安、法官、检察官、律师一起进行的表演。中国的法院是和人民代表大会一样的纯粹的表演机构。

中国政府指控刘正清就法轮功学员李某的案件,发表的无罪辩护言论危害国家安全,何其荒唐?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在法律上认定法轮功为X教,甚至连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没有。明文认定法轮功为X教的最高效力的文件是《最高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但是,这个文件是工作文件,并非法律文件。刘正清为李某做无罪辩护违反了哪一条法律规定?中国政府敢站出来辩论几句不?

中国政府为了遮掩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也为了逃避末日审判的压力,始终没有在任何法律中规定法轮功为X教,而是由公安机关来认定法轮功为X教(由公安出具邪教物品鉴定书)。这充分证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无耻和荒唐。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正常国家是由侦查机关认定案件性质的,而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审判却是由公安机关认定案件的性质,然后由法院走过场签发判决书。

对刘正清的迫害,和中国政府更加猛烈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治大背景密切相关。中国政府最近几个月在全国各地疯狂的绑架、逮捕法轮功学员。也许,中国政府在本案中想要传达的资讯是,政治案件特别是法轮功案件严禁律师独立辩护。

不过,细想中国政府这些年的恶行,商业、娱乐、生活等等领域全部政治化的趋势,中国政府真正要传达的信息其实是:无论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禁止律师独立表达观点,违者必遭报复。

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时,中国政府声色俱厉的指控加拿大政府侵犯人权。“
人权”两个字从中国政府口中喷出来,效果犹如喷粪。连刑事被告人辩护权都任意剥夺的中国政府“义正辞严”的谈论人权和法治,这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我可以无法无天,你不可以不顺从。”

责任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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