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州计划严惩“野蛮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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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06日讯】马里兰州部分议员希望简化警方判定“野蛮驾车”的法律标准,加强对野蛮驾车司机的惩戒。

目前,州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必须在同一时间观察到三项野蛮驾驶的情形才可以定性违法。符合规定的行为有:第一,闯红灯;第二,从路肩或右道超车;第三,紧紧跟着前面的车辆;第四,没有让有优先权的车辆先行行驶;第五,超过限速20英里或更多。

议员们新的建议是:只要警察在一段时间的观察中,看到有两个或更多的冒犯行为就可以定性司机野蛮驾驶。

对野蛮驾驶的现行惩罚只有370美元的罚款,还不一定被扣分。承认自己犯错的司机,只要在网上或者邮寄支票支付罚款,就算完事。修改中的条例将规定所有野蛮驾驶司机必须出庭,面见法官,这样做的效果是会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野蛮驾驶行为的严重性。

责任编辑: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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